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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汉寿县城管局的网上回复

2018-8-25 17:54:30发布97次查看
湖南红网:
近日梳理汉寿城管局的网上回复,发现该局2016年9月6日06时35分22秒的网上回复,真是活画出了一副“官场两面人”的面孔,很有必要在网上公布出来,揭露事实的真相。
一,该回复中主要引用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们要问:该文件是否把垃圾与黄土两个概念混为一谈了?我们通读该文件,根本没有把“黄土”归于“垃圾”的概念中,“黄土”根本不属于“渣土”,我们有网文专门做过批驳,你们为什么不对此网文作出回复?实际上,我们的网文对汉寿城管局以高益华为首的一伙涉嫌小污吏已揭露了不少,你们连相关回复长托不理,我们不知反映了多少次了,汉寿县城管局就是死死捂盖子不做回复,这其中有多少见不得阳光的“隐情”,难道草根百姓心中没有数吗?为什么不逐一明确正面回复?
二,汉寿县城管局是属汉寿县人民政府“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吗?拖垃圾之外的“黄土”要获得汉寿县城管局的行政许可吗?我们在民告官,告汉寿县城管局的行政官司打了整整一年了,都是判的汉寿县城管局执法违法。为什么到了2016年的9月了,一审判决早已下达,为什么还要提汉寿县城管局有渣土车的“行政许可权”和另所谓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权力?争权是为了什么?目的是什么?实践早已证明,为权就是为了支持垄断、权力寻租“变现”,扼杀微小企业、搞打击报复。除此之外,岂有他哉?这都是从该局副局长高益华为首的一伙涉嫌小污吏制造“1·29”事件,打击报复投诉人一年来的实际后果所证明了的现实情况。汉寿依宪渣土公司因无法越过其所设“新坎”,至今未能起死回生,连市中院二审的三个黑心法官也是判决的让我们赢一场空头行政官司,不得在网上投诉与申请再审相结合区依法维权到底。名正言顺地参与县城的渣土市场的平等竞争,这是历史的潮流,任何想设槛阻拦都将无济于事的。
实名投诉人:汉寿县依宪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股东代表
方先富 15581083516
吴建勇 13875126896
2017年1月12日
作死的节奏啊,城管老爷都敢惹。
城管可以收复钓鱼岛,你都敢惹
2017-01-12 14: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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