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和媒体记者:
我叫颜建文,湘乡市人。现在我对湘乡市法院即将在2016年9月19日审理的我与胡水文、王韶辉、彭明红、喻伏平、魏映辉、李新飞、朱娟、刘湘娟等人的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公开求助媒体监督,望能引起重视,能实现司法公平正义。
我原与王韶辉、彭明红夫妇,喻伏平、魏映辉夫妇,刘湘娟等人以前是湘乡振兴超市的同事,胡水文原来是超市供应商,大家都是朋友关系,上述这些人自2010年开始都与我有委托理财的关系,即以我的名义投资进双峰典当行,因缺乏法律意识,又因与他们是朋友关系,我向上述人员出具的都是借条,典当行给出的回报,我均按时转付给了他们,没有从中谋取半毛钱利润,2013年我从双峰退股,他们要求继续合作,2013年6月25日,喻伏平、胡耀庭、王绍辉等和我成立长沙市境佳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浏阳境佳福店,后更名为浏阳市集里境佳福量贩超市。
超市先后投资近五百万元,但是自开业以来,因为地理位置和受网店冲击影响,效益一般,加之部分理财款项借给了案外人新湘小贷公司法人吴正宇,而吴正宇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抓,2015年4月初,因资金紧张,暂停支付了他们的利息,想积累点资金改变经营模式,开辟实体店和网店一体经营,我很坦诚和他们讲明了原因,这些人罔顾多年合作的情谊和商业道德,先是王韶辉于2015年7月逼我将境佳福的超市股本金条子换成借条(但是也备注了股本金借条),然后2015年八月份李新飞、朱娟夫妇又逼迫我以凯迪拉克sls赛威汽车,车牌号湘a1185c抵押给他们,2015年9月,他们又逼我拿我在湘乡的门面作抵押,原本以为他们会给机会,让我重新把生意做起来,没想到2015年12月22日下午,王韶辉、喻伏平、李新飞、胡水文四人指示其妻子彭明红等五人,到浏阳市境佳福超市闹事守着我不准干别的事,看牛等方式要我还钱。
23日和24日两天,他们趁我外出办事之际,冲到超市抢商品,搬走上万元商品(有视频和会计事务所审计)。并在超市闹事,说我欠钱不还、占据我的办公室,25日用超市购物车、椅子等把超市大门堵住,并且游说供应商终止与超市合作等,造成严重恶劣影响,围观的人众多,110页到场维持秩序,因他们说是股东之间的经济纠纷,警察也只要作罢(有视频为证)。
接下来的几天,供应商要求清货、退场、逼着我们结账等,其中一个供应商还把我老婆的一台本田crv抢走抵货款。员工纷纷辞职,超市因无法继续经营,被迫在2016年1月4日关门,价值近千万的超市因此倒闭。
他们此行为给境佳福超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00多万元。
更让人气愤的是,彭韶辉、胡水文恶人先告状,起诉到湘乡法院,查封冻结我的房子和门面,万般无赖之下,我将彭韶辉、胡水文等人起诉到湘乡市法院,要求并案审理,遗憾的是湘乡市法院民一庭没有采信我的要求,本来一个合议庭可以将所有的纠纷全部审理完,现在将这批案子分散在几个合议庭审理。
我是一个在国有商业企业工作过多年的合法商人,既然给他们委托理财时,我出具的是借条,那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他们在有担保,超市还在经营,只是暂时困难,超市资产足够偿还他们欠款的情况下,连续几天采取极端的方式打砸抢超市商品,让超市被迫关闭,损失几百万,还恶人先告状冻结了我和我妻子名下所有的门面房产,这未免欺人太甚,我不相信他们打了就打了?砸了就砸了?我就只能哑巴吃黄连??天下还有王法吗?
现在我在湘乡法院诉他们侵权、违法的案件开庭在即,敬请媒体记者朋友能伸张正义,彰显法治,对他们这种害人害己的行为予以谴责,对这样的典型案例的审理予以舆论监督。
投诉人:颜建文
2106年9月14日
联系电话:13907321953
问题都出在你把钱借错了人
网友:
您好!本案正在依法审理过程中,欢迎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进行监督,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共同创造社会的和谐稳定。
监察室:0731—56823728
办公室:0731—56620999
湘乡市人民法院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2016-09-14 20: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