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叫唐德桥,小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家住湖南省邵阳县五峰铺六里村六里二组村民。现有邵阳县五丰铺村六里村村民唐宝龙,唐其龙聚众霸占唐德桥农田建房一事求助。唐宝龙身为湖南永州东安县花桥南镇桥电力部门工作人员,老家是邵阳县五丰铺六里村村民。2016年3月唐宝龙用欺骗的手段骗取村民签字说唐德桥同意调田给其在农田上建房子,同村村民为证实情况是否属实打电话给唐德桥。唐德桥说不知道此事,唐宝龙为达到此目的教唆其父唐海桥,其同母异父兄弟唐其龙聚众霸占唐德桥农田。从2016年3月到2016年12月经过多次调解由于受到唐海桥,唐宝龙,唐其龙黑势力干扰群众不敢出面做证,政府办案人员不能根据事实为依据做出正确处理。唐其龙通过关系拉拢村干部做及村民做假供,唐宝龙利用关系干扰镇政府处理,唐海桥直接跑到镇政府吵闹导致镇政府不能正常依法办事。事到如今唐德桥的合法权利得不到合法保护。我在这想请求此平台调查一下到底唐宝龙有什么关系网络导致政府都不能做出正确判决,村民会为其出假供,其中一部分村民敢怒不敢言,我想试问一下现在法制社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属不属于黑恶实力,如果是黑恶势力那么他的背后的保护伞又是谁?现在提倡反腐倡廉是不是应该查一查五丰铺的官场情况,如果继续这样下去老百姓还能好好生存吗?为什么政府处理的结果又反复变更呢?政府的处理的结果出尔反尔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恳请贵平台能提供帮助,为无助的平民主导正义!
针对唐德桥反映的问题,五峰铺镇政府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由镇纪委书记杨庆松任组长,副镇长陆昀峰、经管站副站长唐新武、司法所司法员陈文凤、驻村干部蒋太伟、六里村村干部吕方红、吕自足、向小云为成员,经多方调查,情况如下:
1998年第三次分田后,银姑娘台子坵由唐德桥耕种,后唐德桥夫妇外出务工,便交于本组村民吕见雄耕种。2016年5月,唐德桥的侄儿唐宝龙欲在银姑娘台子坵建房,吕见雄将此事告知唐德桥,唐德桥不同意。唐宝龙的父亲,也就是唐德桥的兄长唐海桥提出,银姑娘台子坵由0.27亩承包权是属于他的,并自行划出一块地(0.4亩左右),种上农作物。唐德桥将此事反映到村里,要求村干部秉公处理,让唐德桥归还这块地,村干部多次调解都没有结果,便将此事向镇里反映。片长、驻村干部、经管站人员和村干部又召集唐海桥及唐德桥进行处理,并让双方提供证据。唐德桥拿出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上显示银姑娘台子坵登记面积为0.74亩,唐海桥的地权证上没有登记银姑娘台子坵。据此,片长、驻村干部、经管站人员和村干部作出初步处理意见,银姑娘台子坵承包权应属于唐德桥。
在调查人员作出初步处理意见后,唐海桥及一组组民又向调查人员反映:地权发证登记存在差错,一是田亩面积数存在差错,二是登记不全,普遍存在漏登现象,三是错登,张冠李戴。根据这种情况,调查人员要求唐海桥和唐德桥双方进一步提供证据,尤其要提供1998年一组和二组的分田细数。唐海桥提供了1998年一组的分田细数,该细数显示银姑娘台子坵0.27亩承包权属于唐海桥;而唐德桥则称二组组长已死亡,未打移交,1998年的分田细数已找不到,只提供了1980年的二组田亩数,该田亩数显示银姑娘台子坵面积为0.8亩。与此同时,调查人员又对银姑娘台子坵进行了实地丈量,丈量面积为0.9亩;接着,一组的组民写了证明,有全体组民的签字,证明银姑娘台子坵0.27亩承包权属于唐海桥。鉴于双方僵持不下这种情况,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调查人员又作出第二次处理意见:由于双方证据不充分,在银姑娘台子坵0.27亩的承包权未明确之前,双方暂不耕种,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就在调查处理人员深入群众调查取证时,唐德桥托人将此事向“湘问.投诉直通车”及“红网.百姓呼声”反映,称五峰铺镇政府受黑恶势力干扰,没有依法办事。为尽快处理好这一土地纠纷,调查组工作人员又找到唐德桥在县民政局工作的大儿子唐春龙,由唐春龙出面帮助做父亲和叔父的工作,经过镇村干部多次努力,唐海桥作出让步。据此,五峰铺镇人民政府就唐德桥和唐海桥之间的土地纠纷作出如下处理意见:1、由于年代比较久远,取证困难,双方拿不出充分证据,权属不能明确的情况下,唐海桥作为党员,本着兄弟和睦、互谅互让的原则,不再主张银姑娘台子坵0.27亩的权属,银姑娘台子坵全部面积的承包权、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暂归唐德桥所有,到下一次分田时截止。2、银姑娘台子坵属二类农田,任何人不得在此非法建房。
五峰铺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6日
2017-01-03 17: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