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本人余桂华,男,61岁,湘阴县湘滨镇飞凤村人。
十三年前本人转让了同村19组杨俭波一处房产,当时签定了合同,后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同时流转到本人户下的田土也办理了承包权证(承包期限199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016年,杨俭波以要1亩田到农村上户为由,指使其二弟杨令波三弟杨军波使用各种手段迫害我家人:
2016年3月27日,杨令波拿着拖拉机摇手到我家,对我妻子及儿媳进行人身威胁。
2016年4月7日,杨令波用耕田机将我儿媳刘海珍轧伤住院半月,至今没有处理结果。
2016年7月16日,杨军波妻子李冬云故意找茬将我妻子打伤住院一周。
2016年11月3日,杨令波强行抢收我家承包地里的稻谷,出面阻拦之时被杨令波拳脚相加将我一个中风多年,手无缚鸡之力的老人打倒在地,住院半月,现在地方派出所不予立案抓人,也不强行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
多次伤害事件发生,湘滨镇派出所对于杨令波而言只是个摆设,毫不放在眼里,他想打就打想威胁就威胁,反正派出所奈何不了他!
飞凤村村支书李岳云、村长李习武、19组组长朱红贵对弱势群体不闻不问,将自已置身事外,身为飞凤村父母官不但不调解村民矛盾,反而助力强势方让矛盾升级;三位村干部利用手中的职权私自更改我名下的土地直补金、土地承包经营权,他们的私权大过国家法律!
2016年整整这一年,我全家都生活在极度恐慌中,毫无安全感可言!
如果你家真是受了这么大的冤屈,想必镇村干部、群众都不会袖手旁观的
2016-12-06 21: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