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株洲县政府对株洲市中院的判决视若罔闻

2018-8-24 15:24:58发布49次查看
株洲县政府践踏法律 可耻
话说株洲县政府对南阳桥三户建房户的土地使用证在2015年曾下文撤销。2016年2月三户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过半年审理,2016年8月,株洲市中院作出判决,株洲县政府违法败诉,行政文件无效。株洲县政府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向湖南省高院提出上诉,说明株洲县政府伏法了,或者说放弃了上诉。按理,三户土地使用证案到此告一段落。
然而2016年,9月底,株洲县政府又下发了“拟确认撤销三户土地使用证的行政执法告知书”,对株洲市中院的判决视若罔闻,公然践踏法律,藐视法庭,凌驾于法律之上。株洲县这种行为及其卑痞,可耻。一个株洲县政府,却不顾中院的法律判决,谈什么执法告知。
株洲县政府肆意欺压百姓,折腾我们达两年,严重破坏我们的生活工作,给我们精神压迫。他们的目的就是要剥夺公民的个人财产,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

株洲县政府的所作所为,从情,从理,从法上都说不过去,红网为公众提供一个说话的平台,真心的感谢,老百姓没有地方说话,没地方讲理,
如今株洲中院能替百姓主持公道,而株洲县政府却公然践踏法律,壳实可耻。
这就搞不懂了,很想知道法院的判决书是怎么下的
株洲市中院对原告诉讼予以支持。判决:1.撤销株洲县政府2015政发文08号”关于撤销湘b集用土地证无效的通知”
2. 被告株洲县政府败诉,承担诉讼费
具体可以查阅株洲中院2016 行初 04 号判决书
株洲县政府一心想撤销土地证,真实目的就是要让你的房子变成法律意义上的违章建筑,这样就可以少赔偿,就可以任意处置,获得拆除的主动权,其用心及其险恶,也是他们的惯用伎俩,可能屡试不爽,
总有一天,会碰到尖刹头,
总有一天,他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多(脚)
  经纪检、公安等部门查实,南杨桥三户建房户属于“采取欺骗手段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后作出撤销该三户土地使用权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为撤证过程中没有告知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存在程序违法,判决败诉。现正在依法依规依程序重新处理,根据当事人请求即将召开听证会,此次处理结果也不影响当事人向上级政府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株洲县政府法制办
攻坚克难:吹毛求疵,断章取义
中院的判决(湘02 行初4号),支持原告的诉求,已经判决政府行政违法,株洲县政府如果不服,为什么不向高院提起上诉,
不伏法,不尊重法律,又放弃上诉权,现在又用行政的方式刁难百姓。百姓不懂法,你们难道也不懂法??
法制办,该法治一下了。。
当事人并没有请求什么听证会,是你们挑起事端。
问株洲县政府,你要把时态引向何方,有句老话,一泡屎都要吃掉,判你败,你就服法,简单的事实,简单的道理,
一而再,再而三,卷土从来,不是折腾,不是刁难,是什么????
严重欺压百姓, 再次请求政府不要把我们逼上绝路。
请县政府认真学习习近平主席依法治国的方针。
老百姓告官,也是被迫的,谁也没有闲功夫去和养了一大帮法制工作者,还有外聘10多个律师的株县政府对簿公堂,老百姓要时间,要自己的精力,要自己的律师费,而政府有的是财政拨款,所以民告官,是逼出来的。。
株县政府败诉,不只是程序上违法,就具体的败诉原因,大家可以看看判决书,中院公开可查。就连上诉省高院的勇气都没有,真想不到。
株县政府为了这个土地使用证,他的本来面目在南阳桥建房事件上,暴露无遗,侮辱,虚构罪名,指使降级,胁迫强拆,威胁,践踏法律,藐视法庭,不一而足,馨竹难书。
如果我以前太单纯,我现在才知道江湖险恶,于斯为盛,,,
株县政府这次败诉,应该要粉饰一下,我也是县里的一员,你败诉,我脸上也挂不住。说实话,我不想输,也不想赢。
告所有的网民,还是要拿起法律武器,敢于直面政府,法治国家才有希望,不要袖手旁观,说不定哪天找你茬子。
支持楼上所说,要学会用法律维权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老百姓不要麻木不仁,你的忍让,就是对霸权的放纵,就是为虎作伥。
我以前常常看到许多人在论坛上抱怨,申诉,控告,甚至骂娘,他们有苦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现在,罪恶的黑手伸向了你,你才知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多么的必要。
中国人有中国人的脊梁,我们从来就不乏为民请命的人,从来就不乏敢于牺牲的人。
2016-10-12 10:35:17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