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鉴于我组征地补偿费被村委截留、挪用之事件,一年多来尚未能得到任何组织的重视,在解决希望渺茫之际,又只得选择通过益阳纪检监察网向我县纪委、监察局举报,但考虑到本人年初向我县政府办申请信息公开一事至今无有结果的现实,故在此同步公布举报内容,希望我县纪委、监察局的同志能够均能清楚地了解本次举报事件,更希望本次事件能够在广大群众的关注下得以合法地解决。本次举报的内容如下:
中共南县纪委、南县监察局的同志们,你们好,本人是茅草街镇原永红村第十三组的村民,现郑重举报茅草街镇原永红村村委会假借《湘政办发〔2008〕15号》文件精神,截留、挪用原永红村第十三村民小组征地补偿款长达一年多,导致至今尚有二十余万元不能到我组。鉴于村委的如上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以及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之相关规定。本人特在此向你们郑重举报,希望你们调查核实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之规定处理该起严重违法事件,以维护被征地农户的合法权益与法律的尊严!
此致
中共南县纪委、南县监察局
举 报 人:杨政武
联系方式
村级矛盾在于村级财务未如实公开
大家好,谢谢大家的关注,首先需要向大家说明的是,我组因为人多地少,茅盾突出,因此,我组也是多年来我村15个组中一直拒绝移民买房入户的两个组之一。另外,如果征收在其它地方,国家还有征补平衡计划,以恢复被征收单位的耕地面积,但在我组,已经完全没有可供开垦的荒地。而我县的现实情况却又是不可能为我组解决部分成员的户口问题,所以,20余亩耕地被征收,对于原本就呈现土地紧张的集体,无疑是一场灾难。现实社会中,农村老百姓才是最善良的群体,面对灾难性的征地行为,没有人敢于反对;面对村委以无效文件为幌子,宣传虚假的国家征收政策,没有人质疑。但是,我们的村委成员全都是优秀的共产党员,长年累月高喊着依法管理,甚至在我们外出人员向村委提出质疑后,村委还能够公然叫嚣:欢迎你们上诉,就是打官司也不怕。这是哪里来的底气?这又是怎样的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如果一个违法者当真还能够得到人民法院、或者是人民政府的支持,那这个社会还会有什么秩序可言?
官为刀俎民为鱼肉,传统就是这样的。
我村新的一届村委班子都是年轻的优秀党员,处理问题时,常常是以党和国家政策为指导。面对本人在2001年我乡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所承包的面积为何无端被改签到别人名下时?村委会的回复有两种,第一:2001年的承包手续没有充分完善,即不合法;第二:对于有争议的面积,咨询了政府后,普遍的方案是:谁实际控制了就签定给谁,反正是全部完善手续、不留空地。面对这样的回复,本人还能如何反驳?但是,本人在这里却要对广大的农民朋友说,国家的土地确权的目的是要保护每一个农民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为非法占有者撑腰,更不是为强盗正名。因此,对于某些耕地面积在本集体内严重超标的农户,应当认真、细致、且严格地审查其合法性!但是,我们村委却在“党和国家政策”的大帽子下,仅仅在2015年10月15日晚上,我组的益南高速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会议上就完成了我组70%农户的面积确权审核。并顺利上交到镇政府备案。如此高效率下的效果如何呢?请大家看看本人从镇政府拍下的确权表格。谢谢大家。
2017-06-14 22: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