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们购买了株洲县明珠绿色超级市场的摊位,给了不同金额的购物券若干张,价值几千元。现在明珠绿色市场开业了,我们手上持有的购物券却不能用,理由就是购物券后第4点写的:为了您的使用方便,您可在开盘后3天内,即2016年8月19日-2016年8月21日持本券至项目营销中心兑换面额为50元的购物券。说我们现在超过了规定期限兑换,所以作废。
作为消费者,首先在拿到券的时候并没有一个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必须兑换券,更没有说在规定的时间内兑换券。其次,从购物券背面的使用说明的第四点也可以看出来,是为了方便我们的使用,我们可兑换券。而不是为了可使用,应当兑换券。所以我们认为,明珠绿色超级市场有意误导消费者,是一种明显的商业上欺诈行为。
特此选取购物券一张,上传图片。以为查明事实,维护我们正当权益。谢谢!
优惠券限制太多了
2017-01-12 12: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