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双峰县永丰镇人民政府出示在冷江法院的收款凭证,涉金额31.5万元元,提供此凭证的人当庭无法认清凭证内容,法官也无法认清内容,提供者说太久了,只有复印件,无原件了,政府几十万元的帐是这样开收据的。
但法官在判决书里对这份收据认定合法,认定得很详细。此次庭审我录了音。
政府贪污几十万元到法院还贴上“合法”标签,老百姓的权益谁来保护!
请有关部门对永丰镇人民政府这份收款凭证进行调查,向社会公示合法的理由!
此凭证来源于法庭证据,证明我房被政府偷卖收了钱!图片是原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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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就怕认真二字,假的真不了,真的也假不了。
无对证不好交待啊
2017-12-26 11: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