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5年在湘乡市投资遭遇诈骗,报案后一直拖着不办,16年10月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上诉省公安厅,在省公安厅的督办下,17年3月份移交至检察院,检察院核实资料不全,17年4月退回又快一个月了,我每个月要偿还巨额贷款,不堪重负,心力交瘁。求解决。
兄弟,指望政府替百姓办事?省省心吧
尊敬的网友:您好!
对网友发帖反映的情况,我局将办理该案情况答复如下:
2016年3月21日,湘潭市岳塘区昭山村村民陈某某来我局经侦大队,控告湖南伟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某某利用湘乡状元楼b栋项目合同,诈骗当事人保证金148万元及借款30万元,同时在报案时提供了相关材料。接报案后,我局于 3月22日对该案受理并初查。初查中发现刘某某涉嫌合同诈骗, 于4月21日对该案立案侦查。
经查:2015年5月16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明知状元坊旧城改造项目状元楼b区已被湘乡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收回的情况下,仍以状元楼b区工程建设的名义,与陈某某等人签订总承包合同,骗取其合同保证金148万元,并以该工程需办相关手续为由,向陈某某借款30万元,然后将资金用于还账、消费等。
查明涉嫌的犯罪事实后,2016年9月2日,我局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刑事拘留,并于11月3日将其抓获归案。因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患有严重疾病不符合羁押条件,11月4日变更为监视居住。2017年3月15日,我局将该案侦查终结后,移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7年4月20日,湘乡市人民检察院退回我局补充侦查(侦查期限为一个月),现该案正在补充侦查中。
综上所述,我局在办理刘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中,均依法依程序进行,没有超时限、违规办理等现象。
湘乡市公安局
2017年5月16日
2017-05-08 11: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