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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检察院已退还证人吴林冤案“保释金”80万元,违法官员为何还逍遥法外?

2018-8-23 23:21:48发布42次查看
证人吴林冤案“保释金”已退,违法官员为何还逍遥法外
退还80万冤案保释金能还吴林清白吗?
据悉,2015年9月24日,临湘检察院已退还证人吴林冤案“保释金”80万元,至于为何退还此款,检方并未作出任何解释。对方要求事主签名是“吴伊微和吴林”涉案款的收据,但被事主拒绝。因为对方在2014年8月3日逼事主交80万时也未出示任何票据,再说,此款仅仅是吴林的个人款,与吴伊微无任何瓜葛。
28万元暂扣款何去何从?
虽然“保释金”已退,且吸毒检察长刘群林治下的临湘检察院已意识到自己的过错行为,但冤案制造者(包括主管领导)仍逍遥法外,他们对事主造成的人身伤害及相关直接经济损失未做出任何赔偿和承诺,特别要指出的是,事主另外所缴的28万元“暂扣款”目前已转交国土局,不知国土局又以何种名义收取如此巨额款项。
此案5月份已移交临湘法院,至今未开庭。
在此案中,由于办案人员对吴林采取刑逼、暴力取得的不实证言证词,导致吴林的哥哥吴伊微连环受牵连,关押看守所已400多天。该案由反贪局移交公诉,而公诉科在没有问话的情况下退回补证两次,直到检察院最后的期限才简单对吴伊微进行了一次问话,此行为已涉嫌严重违规。于2015年5月11日才移交临湘法院,至今未开庭。
毒品注射器神秘出现在证人门前
目前事主吴林的遭遇已在多处媒体爆料,包括“凤凰网”,已引起诸多媒体求证;事主也遭到许多莫名的威胁,比如“使用黄土堵住事主家大门,被铁链封锁大门,在大门口丢下注射毒品针具(已在当地派出所报案,但不了了之)。”以传言方式对事主进行各种威胁、恐吓等;由于事主经受多重打击与压力,年迈父母病倒,所经营的小企业面临关闭,也深知伸冤之路异常艰难,在此实属无奈之下,事主吴林已写好遗书,决定用自己的生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讨回公道。
到底是违规还是违法?
据悉,目前临湘检察院一直不敢承认对事主的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但笔者认为刑讯逼供、非法拘禁、收取巨额保释金不开票据等是不能瞒天过海的。纪检部门说这是“违规留置”或“程序违规”,请问在无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事主关押九天九夜,难道这只是违规吗?笔者认为这是典型的侵害公民人生权利的犯罪行为。
临湘检察院反贪局长还在生产冤案吗?
在请求反贪局长还原事实真相,不要办错案时,他却轻松的说:“我们就算办错个把案子,也就是挨两句批,这个事情不是什么蛮大的事”(有录音为证)。他在此案中涉嫌严重滥用职权,目无法纪,执法犯法,已经是涉案的一方,而深陷泥潭只能把水搅浑,不能让他再浪费纳税人的钱,也防止更多的人蒙冤。
30万真的能了难吗?
笔者看过了事主在“遗书”中的一段话:......你要明白,鸡蛋不能跟石头碰......你不必用那种(敌视)眼光看我......你没有办法对我怎样,也不能对我怎样......弄死你最多30万了难......令人揪心的对白。在此,笔者不作任何评价,只是想说:公正是法律的生命线,就像“呼格”案一样,之所以引发舆论关注,与某些滥用职权的涉案人员不愿担责是密不可分的。媒体与公众期待看到的,是案件真相的还原。
当然,无论是纠正错案,还是推动法制建设,无疑都需要极大的勇气和决心,虽然此案现在是一波三折,但要相信法治是最终赢家。
文:唐风
2015年10月2日
祝你取得阶段性胜利。红网临湘《117命案中冤假错案不立案》也会有光明的一天。
吸毒检察长刘群林为什么不双开?还升官调到岳阳市检察院?吸毒还立功,升官了?!强烈建议楼主继续行动维权
处理意见:1、至少要双开,《公务员法》有详细规定,否则天理不容。临湘上一任市长龚卫国吸毒后就已经双开了。2、至少要行政拘留;临湘上一任市长龚卫国吸毒后。。。。谁想违法包庇刘群林,谁就要引火烧身。我们拭目以待。。。3、若刘群林涉嫌职务犯罪或买卖毒品犯罪,就要交由检察院或公安局立案查处。
正义必胜,法律必胜,人民必胜。
2015-10-08 08: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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