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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丈县九龙村支书贪污挪用养老金补贴,侵吞村民林补款

2018-8-23 22:24:51发布22次查看
关于对古丈县默戎镇九龙村村支部书记一手遮天顶风违反八项规定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材料
举报人:古丈县默戎镇九龙村全体村民
被举报人:龙云海,古丈县默戎镇九龙村村支部书记
事实与理由:
九龙村位于古丈县默戎镇南部、龙鼻河下游,由原来的九龙村与排布村合并而成,全村现有2个自然寨,9个村民小组,300户,总人口1000多人,是一个典型的苗族聚居村。自古以来,村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栖,民风纯朴。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富民政策的感召下,全村民众团结一致,勤劳致富,奋发向上,社会空前和谐。然而现任村支部书记龙云海自任职书记以来,我们村开始了前所未有的劫难。
龙云海自上任村支部书记宝座后不久,便脱下为群众办实事的伪装,开始明目张胆地利用村支部书记的职权和便利以权谋私、钻营投机,为自己及其亲朋好友谋取私利,成为地方一霸,大搞独立王国,成为名符其实的九龙村的土皇帝,以他为中心的邪恶势力已经滋生成九龙村这片土地上的社会毒瘤。他一手遮天,从没有过组织村民大会,向村内的党员和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富民政策,不贯彻实施上级党委政府的政令法令,私自捏造表册,贪污和挪用国家发放下来的养老金,巧立名目套取国家各种扶贫项目资金,作为自己发家致富的手段。在他担任九龙村支部书记以来,一个稳定和谐的九龙村,被闹得人心惶惶,鸡犬不宁,怨声载道。现九龙村全体村民对他担任九龙村支部书记以来的主要违法违纪和犯罪事实进行联名举报如下,期望引起上级组织和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并予以查实处理。
一、龙云海一手遮天,滥用职权,为自己权利架桥铺路,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014年5月份村主任换届选举时,龙云海为达到拉帮结派,幕后策划,扰乱选举秩序,用扶贫开发资金补给参与组织选举人员,暗中又给部分与其亲近的村民扶贫补助,拿国家扶贫政策私自做人情,以达到拉票目的,致使当初参与竞选村主任但所得票数并未过半的候选人向海江顺其自然地当任了村主任一职,其行为严重妨碍和侵犯了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重违反了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二、龙云海欺上瞒下,滥用职权,利用各种手段骗取国家、百姓资金。
1、为有效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国家自2007年开始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龙云海却从中发现生财之道,利用职权,在没有通过村秘书的情况下私自乱造表册,将自己及其亲戚好友的名字在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金发放表中重复上报登记,且每个重复就达三个以上,虚报名下面积高达280亩、最低50亩。而九龙村各户公益林实际面积最高不过20多亩,龙云海个人在《古丈县默戎镇九龙村2013年度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金发放表》中上报公益林亩数高达580亩,其父龙通林210亩,龙云海利用手中职权,私造表册,使自己及其亲戚名下侵占公益林补偿面积1637.5亩,致使第七、第八、第九三个村民小组村民没有享受到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的优惠政策。(详细内容可查阅附件《古丈县默戎镇九龙村2013年度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金发放表》),对于同年度面积仅5亩的村民来说简直是现时的大地主。(说明:九龙村第六、第七、第八、第九村民小组原属排布村,因实施合村并镇政策,原九龙村和原排布村合并为现在的九龙村),龙云海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而排斥合并进来的其他村民。另据部分分得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的村民反映,只是名义上分得了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实际上只领取到2013年及2014年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更有部分村民分文没有领取到生态公益林补偿金
2014年国家狠抓廉政,龙云海因此才略有收敛,但依然不改其贪婪本性顶风违规将自己名下补偿面积登记为100亩,同样不吃“亏”地将其胞弟石清友、石清才名下登记面积均高于同村村民、高于实际面积,将村集体面积虚报达1320亩。在2007年~2014年八年时间里,龙云海通过上述不正当手段,侵占吞吃了九龙村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专项资金达数万元之多,以上事实见附件《古丈县默戎镇九龙村2013年度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金发放表》。
三、龙云海侵吞集体资金并贪污挪用村民救灾粮,涉嫌刑事犯罪。
1、我村(原排布村位置)原有一所学校,因教育局调整已空置多年,向海江担任村主任后,就将废弃学校视为私有财产。2011年至2012年期间,九龙村后山修建化工厂,外地劳务人员租住村内这所学校做临时宿舍,时间为一年半,每月收取2000元租金。龙云海与向海江二人同流合污,将本应属于村集体收益的租金纳为己有,未上缴给村集体统一管理,其行为已侵犯了九龙村集体利益。
2、2013年是旱灾之年,全村粮食严重减产,龙云海要求九龙村村民上报旱灾灾情,政府下拨救灾粮后,却没有直接发放给村民,当实际受灾村民向龙云海质询救灾粮发放问题时,竟然得到答复称救灾粮已送给了敬老院,至于敬老院是否真正得到救灾粮,村民无从得知。
3、九龙村九组村民石清友、石清顺两兄弟均身患残疾,家庭经济困难,居住房屋年久失修,成为危房。2012年上级政府查明实际困难情况后,对石清友、石清顺两兄弟给予2.5万元扶贫资金修建房屋。房屋在建过程中,屋瓦及屋瓴均是石清友家原有材料,龙云海和向海江二人仅仅只给石清友家购买了1000块水泥砖、两吨水泥,支付了泥工工资,总花费才1万元左右,剩余的1万元龙云海与向海江两人便私下瓜分。
4、全村1000人口中有大量的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没有得到任何支助,扶贫款项也被其个人逍遥。2010年上级发放下来的扶贫资金,村里原计划用于鼓励村民发展养殖业,但龙云海却没有发动村民发展养殖业,将所有资金全部据为己有。2013年县里规定粮田以每亩700元、旱地300元的标准鼓励农民发展绿茶生产产业,时至今日村民至今未领取得分文。
5、2013年国家给予自建房屋的农民每户1万元的扶贫建房资金的优惠政策,但是实际每户领到手的扶贫资金却仅有8000元。(如九龙村第九组村民石清义就是其中典型的一户)龙云海目无党纪国法,明目张胆,巧取豪夺,大量侵占村民的扶贫资金。
四、龙云海利用职务之便,损害百姓利益为亲朋造福,中饱私囊。
1、龙云海在职期间,欺骗村民,以统一办理养老手续理由将村民户口收集,在养老金存折手续办好后,龙云海则没有将养老金发放存折交付给应领取养老金的村民,自行用村民群众的养老金存折到银行将村民的养老金取走据为己有,如:石元姐、龙得妹于2013年向政府询问养老金领取事宜,政府工作人员答复称2011年10月份就已经办理,针对龙得妹等老人未得到养老金存折的问题,则建议到银行挂失。当石元姐本人到古丈县农村商业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时,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老人的养老金早已被他人领取,老人接受不了事实,心脏病发作当场晕倒过去,通过治疗略有好转,但至今心中不平,时常念叨谁把她的养老钱私下取走。龙得妹老人至今未取得2011年到2012年两年的养老金。
2、龙云海在村民享受合法低保待遇事务中,在贫困户评选及低保金发放等事项从未公示,将真正困难户,如:石光先、石金文、石清坤等人久病在身,无法劳动的村民排除在外,从没有享受过低保待遇,反而将其亲朋及家庭状况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关系户全部享受低保待遇(如:龙云江、龙云开、龙元洪等)。民政局对九组村民石清能家四口人批了三个家庭成员石清能本人及其母亲、妻子享受低保,但为方便其亲朋享受低保,龙云海违规操作导致石清能实际只有两人享受低保。以上事实均有证可查。
五、龙云海在职期间谎报项目,套取国家资金。
1、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是我们党的领导干部作为人民公仆的基本要求,但龙云海在任九龙村支部书记期间,在其位,却不谋其政,只要谋政势必以不吃亏并获利为基础,在项目上挖空心思套取国家资金。2012年12月份,龙云海以村内欲修建一个大型人畜饮水工程为由申报扶贫项目,并获得批准项目资金约20万元。工程款拨下来后,龙云海却只在九龙村六组修建了一个仅能容纳三十四立方米的水池及附属设施,在九龙寨原有的饮水工程基础上增加了点进户的水管设施,总造价才8万元左右,剩余的资金去向不明。
2、2011年农历9月15日,村民自行集资10300元由一组村民石化明领头修成一座土地坛。2013年2月份龙云海以此为由重新申请项目,谎报要维修土地坛的规模如何如何大,征得龙元俊(县交通局干部)的同意后,上级拨下来20万元,而土地坛的二期工程仅仅是在原村民自行修建好的土地坛下保了下坎,总造价也就是八、九万左右,其余不知去向。
六、个人素质低下,道德品行恶劣,严重影响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严重损害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
2011年村民自行集资修建土地坛时,由于龙云海本人没有捐资,功德碑上没有他的名字,土地坛又位于他新修建的私人屋后不远,他极为不满,常常对着村民骂粗话,并称要将功德碑踢烂去。在九龙村搞顺我者兴,逆我者亡。如果没有去朝拜龙云海,那么再困难的农户都别想得到农村低保。
综上所述,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的传播者和实施者,是执行法律和政策的典范。在任职期间,应当造福一方。但龙云海上任九龙村支部书记后,想的不是为人民谋福祉,做的也不是为人民办实事,而是想方设法骗取国家专项资金,谋取私利。龙云海滥用职权,为害一方,在广大村民群众头上作威作福,已成为九龙村社会的一块毒瘤。在党中央大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行廉政建设,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的过程中,龙云海无视党纪国法,心存饶幸,顶风违纪,其行为已严重损害了九龙村全体村民群众的利益,违反了党的纪律,损害了党的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全体村民在镇、县、州等各级部门诉求无果的情况下,不得不向上一级组织部门进行检举举报,请求对龙云海进行调查作出严肃处理,以还九龙村村民一个公平、正义、安定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此致
九龙村全体村民
2015年3月25日
附:《古丈县默戎镇九龙村2013年度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金发放表》、《古丈县默戎镇九龙村2014年度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金发放表》及九龙村村民签字手印:
材料所说事实已经反映给省委巡视组,但是默戎镇政府反馈的意见是:
1、“关于生态公益林问题资金直接划拨给村集体,不存在贪污问题”,但实际上是自从承包到户,山林已经分包给村民,公益林面积补偿资金也应该划拨给村民,而不是由村干部分给自己的亲属或亲信。
2、“关于救灾粮问题:2013年大旱之年村里上报受灾情况,上级调拨救灾粮救济村民,但默镇政府答复说上级只拨给九龙村45斤大米,所以村干部将大米送给了村敬老院,不存在贪污问题”,试问上级真的只给九龙村调拨了45斤大米吗?
3、“关于扶贫建房问题九组村民石清友因房屋年久失修成为危房,不能居住,上级领导知道情况后下拨资金2.5万元用于修建房屋,在屋瓴和瓦自备的基础上按实际房屋材料成本核算仅需1万余元”,但默戎镇政府的答复是:村主任向海江先垫钱后报帐,所报资金2.47万元,不存在贪污问题。
4、“关于原村小出租租金问题,因九龙后山修建化工厂,怀化民工租借原村小做宿舍,一年半租金约3万元不知去向,镇政府的答复是实际得租金4500元,用于修建学校围墙,购买篮球架等体育设施,且已经张榜公示”,但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修建围墙,且购买篮球架等体育设施的资金是由村里年轻人集资购买,村里青年可以作证。
5、“关于养老金的问题,村民石元姐和龙得妹二人的养老金原已经由县民政局办理好养老金存折,交由村干部转交,但实际二人没有领到养老金存折,经挂失重新办理并查询发现存折中的养老金已经被人领取。镇政府的答复是‘以上情况属于漏户,不存在贪污’”。
6、“关于村民低保问题,村干部没有召开村民大会,私自将低保名额送给自己的亲属或信得过的人,且没有公示,而真正的老弱病残却没有得到低保,镇政府的答复是却是经过村里开会评定的”。
7、“关于人畜饮水工程问题,上级下拨人畜饮水工程资金20万,修建了一个三十四个立方的蓄水池及几百米水管,及九龙寨增加了点进户水管等附属饮水设施,充其量不过七八万元,而剩余的资金不知去向。而镇政府的答复是:上级下拨的人畜饮水工程资金为35万元用于修建和维修两个人畜饮水大蓄水池及附属设施,所有资金全部用完,不存在贪污问题。”
8、“关于修建九龙村九龙寨土地坛的问题,村支部书记自己说过上级下拨用于修建九龙村九龙寨土地坛的资金为二十万,仅仅修建了一条长八米、高二米的保坎,所需资金六七万元左右,而剩余资金不知去向。镇政府的答复是:上级仅仅下拨资金5万元,不存在贪污问题”。
以上问题默戎镇纪委副书记石毅在电话中所做的口头答复,但是所有答复都不能让村民信服,敬请上级领导及时督促查办此事,还九龙村全体村民一个公道!
贪官在古丈随处可见
这种鱼肉百姓,腐败不堪的贪官,上级应该严惩不贷。
觉吧!天下乌鸦一般黑!官官相护,你看我们泸溪县长评村的支书什么样你就不那么生气了!哈哈现在的中国贪官骗天下,不要反应了,洗洗睡
2015-11-30 09: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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