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名制举报,原汨罗桃林寺镇(镇长)黄树雄,勾结当地国土局、房产局,导致一个合资(中港)企业投资千万‘分文无归’黄树雄利用其权利扣押国土证、并更改其使用性质,拒不履行当初政府招商引资所签协议的义务。更带领当地黑社会打跑外商,曾扬言“在汨罗,外商老子把你打成内伤”。
2001年3月由龙香池创办的汨罗江北保鲜有限公司(中港合资)与汨罗市桃林寺镇政府签订了开发桃林镇中心市场的协议。协议约定,桃林寺镇将规划拟建市场的国有土地有偿转让给江北保鲜公司,转让期为70年,转让价为407431.8元,由江北保鲜公司自主开发建设 和经营。同时约定待江北公司支付转让款总额的50%后,镇政府办理该宗转让土地的使用权证,并申请报建、立项等手续(费用概由桃林寺镇政府承担),并圈定了红线图。2002年6月3日,转让方桃林寺镇政府、受让方江北保鲜公司在汨罗市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转让面积8247m2,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汨罗市国土局盖章认可。后江北保鲜公司开始着手兴建市场,修造了一批市场门面,并吸收国内外客商进场投资经营。谁知事与愿违,当初与镇政府约定的由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毫无着落,部分已买门面及住宅的商户无法办理土地证,导致公司财产被人侵占。无奈2004年2月24日,江北公司、汨罗市房产局、桃林寺镇政府政府、司法所联合公告,并于同年6月与汨罗市房产局桃林寺房管所签订了办理房产证的协议,约定未经江北公司董事长黄建新签字的房屋销售合同一律无效 ,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产证。但谁知一夜之间,由江北公司投资兴建的市场门面部份被房产部门发证给了其他人,导致江北公司直接损失达七百多万元。后江北公司追查此事,才知当初桃林寺镇政府2002年6月6日已经办理了编号为2002221038土地登记证,已经由镇工作人员黄某在国土局领走,江北公司概不知情。后多次找镇政府主管开发的负责人、镇长凌某要证,答复说去法院打官司。2015年7月江北公司将桃林镇政府告上法庭,要求履约。后法院追加汨罗市国土局为第三人。庭审中汨罗市国土局出示了已经办理江北保鲜公司土地用权 证及证号(2002221038)并于2015年9月2日由汨罗市国土局在《三湘都市报》刊登了遗失该证并补办的声明,至今行政复议无数次,但国土局以各种借口就是不予办理。
2016年江北保鲜公司多次向汨罗市国土局、岳阳市国土局申请补办,但都被拒之门外,省信访办投诉也无果。至今汨罗市桃林寺镇政府、国土局、房产局三个部门之间相互勾结,欺上瞒下,非法行政,导致一个正常的外资企业完全瘫痪,将近千多万元的直接损失无法追回,天理何在?公理何在?一个好端端的外资公司就这样消失了。是谁赋予了他们权利,让一个企业投资千万,分文未回、血本无归。是谁赋予了他们权利,打跑外商、变卖他人资产?(2012年被汨罗桃林寺镇派出所警员打伤手臂,至今未愈)
龙香池:70年代就成名的高级工程师、书法家、音乐家,这样一个老艺术家十多年舍弃其他事业、名气,耗尽一生积蓄、变卖了房产为了维权,如今居无定所、疾病缠身。只求国家、政府给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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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龙弦女士
联系电话:15810057369
须提供证据
一、江北保鲜公司与桃林寺镇的协议书
二、江北保鲜公司与汨罗市国土局签订的合同
三、江北保鲜公司与房管所签订的办证协议书、公告
四、被原镇长黄树雄办理的他人领证证明
五、法院判决书
六、《三湘都市报》遗失补办公告
七、行政不予受理书(多份)
历史遗留问题!
你这六个字能看出你是个懂行的人
“汨罗江北保鲜有限公司诉请判令汨罗市桃林寺镇人民政府按约履行协议一案”,于2015年7月30日在汨罗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15年10月8日经汨罗市人民法院(2015)汨行初字第15号行政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汨罗江北保鲜有限公司的起诉,如对该判决不服,可向上诉状。
2016-11-21 13:5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