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李占明,居湘乡市金薮乡荷塘村,在长韶娄高速公路宁乡和湘乡接口处往娄底方向二百米处。
自公路通车始,昼夜在车流噪音中度过,去年公路局建了一段隔音屏,不知什么原国,建设标准很低,远没有隔除噪音,建成后测试标准还有五十九点多。
今特书此报,恳请管理局再加建五十米隔音屏,并恳请湘乡市交通局督促建好隔音屏。叩谢!
噪音吵得人不得安生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舆情网上反映关于您处长韶娄高速公路车辆运行中噪声严重扰民的问题。对此,湘乡市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到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报告,现就您提出的加建隔音设施的诉求,回复如下:
根据您去年投诉的情况,市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向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时反映,长韶娄有限公司很重视,当即采取安装了隔音屏障措施,并于17年7月31日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湖南湘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测,其结果是白天检测值是59.6分贝,夜间检测值54.3分贝根据国家噪声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一2008的4a标准:白天(昼夜)70分贝,夜间是55分贝。对照您处的检测值,昼夜(白天)夜间的噪声均在国家噪声检测标准范围内。
高速公路车辆运行中的噪声,对您处的村民产生一定的影响,这是事实。湘乡市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将根据您的要求向上反映,建议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加强管理,尽可能地增设隔音设施,为当地村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直接与我们电话联系,咨询电话:0731—56771136(湘乡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湘乡市交通运输局
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的规定,以居住为主的区域,白天不能超过55分贝,夜间不能超过45分贝;而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则白天不能超过60分贝,夜间不能超过55分贝。
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的规定,以居住为主的区域,白天不能超过55分贝,夜间不能超过45分贝;而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则白天不能超过60分贝,夜间不能超过55分贝。
你们是利益集团的代言人
您好!您在舆情网上反映的问题,我公司进行了反复详细测量,现就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实地测量,该户房屋一部分位于35米范围以内,一部分在35米范围以外,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超过部分执行2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检测结果超过标准。经与李占明本人沟通后达成一致,拟将声屏障反向延长40米以阻挡来车方向的噪音。
非常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0731-85322230
谢谢公路处负责任的举动,让我安心又暖心,期盼落实中!
2018-03-13 15: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