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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大湾村多笔钱款不知去向

2018-8-23 10:31:20发布41次查看
给党和人民的一封交心书
上级领导:
我是新化县金凤乡大湾村一组人,现年73岁,中共党员,70年至74年担任生产队长,74年4月14日入党后至78年前担任村革委会副主任,78年至84年任大湾村村支书,84年-90年调乡搞司法助理计育专干,90年后因年龄过大,不能转正,乡党委领导动员回大湾村任支书,直至2005年,联任15年,在15年之中与我村广大老百姓修好一条4.4公里的乡村公路,与乡同修一个190千瓦电站,2005年-2008年任村文书、村长,2008年至2011年任支部委员会。
本人干一辈子基层工作,构成了一场悲剧,特用党性来给党和人民一封交心书,敬请各级领导与世界人民来评定。下面我用事实和依据来陈述从2005年开始直至2014年止,以刘黎明为首的黑社会帮派,不折手段,振压百姓,贪污钱财。具体事实与依据如下:
刘黎明,50余岁人,一生毫无正业,搭帮一位已死的喝酒之人帮他强行解决一个组织问题,解决组织后就利用不正当手段当上了支书。在2002年之时,全村党员大会上连选三次,都选不上,后来两兄弟利用黑帮势力,不折手段,于2006年古历5月4日逼迫我退下支书之位。具体贪污事实如下:
一、村级贪污事实:
1、于2014年下半年大湾电站转卖未成,因大湾电站原需发电,后优惠补偿大湾村田、土损失2.4万度电。因原支书原是常务副指挥长,上级愿意把优惠补偿的2.4万度电改了30000元的现金补偿,当时村上不同意,要求必须在30000万元的基础上再加20000元,共计50000元才能成交。所以,村长、文书不签字、不盖公章。而刘黎明却以权无理插手,不让我们原知情者参与,至今那笔款从未到文书手上来报账,有待进一步调查。
2、2006年4月,乡村公路搞硬化,有何理由与承包者写协议不通知文书、村长参加,单枪匹马,利用手中权力一手遮天。钱账一支笔,凡事不经文书签字认可,弄虚作假,借村里要修车坪为由要报4.4万元报,要到文书手上签字认可,文书不同意盖章,他就利用职权,一手遮天,后来付与未付那笔钱谁也不知道,有待明查。
3、2007年3月造移民后补表,下半年就开始领取,真移民、假移民,纯属他一手操作,从未与组长、党员通过气,10年之久,所有移民后补款额巨大,钱到底补在何方?
4、其任支书以来,把国家补偿的困难救灾款、低保款等从未与党员、组长公布过,10年之久,从未在老支书(时任文书手上做过账)。
5、2008年-2009年,村级修了一栋100平方米的办公楼,不经支部、组长、党员讨论研究,刘黎明为了以修建办公楼为名,从中谋取私利,在未通知其他支部成员的情况下,就喊了几个帮派参与了,反而污蔑一位支部委员是缺席。支部委员何罪之有。要求给予清算。
6、刘黎明从2005年任支书10年以来,凡是牵涉到经济问题的协议与结论等,他就不通其他支部委员参与,私自签字,开具条子。反倒欺骗老百姓说是其他支部人员缺席。在2005年至2007年三年之中,从未与老文书结过帐。反而在2007年12月17日从文书手把所有的帐目和条子、村委公章独自带去乡经管站结帐去了,结多结少,真假难辩。有待明查。2008年至2010年期间,所有大小事情都从未通知我们开过一次会,只让我们每年领取400元补助,全凭他一手遮天。
二、在修建新溆高速公路时,违法违纪的大湾村村干部刘黎明、刘小玉还借机强抢、强贪、强吞老百姓钱财,让老百姓的土地补偿无法到位,损失惨重。具体事实如下:
1、封锁省、地、市的文件,从2009年5月开挖至2014年竣工通车止,广大的老百姓还没见到过省、地、市文件。让老百姓从土地补偿上找不到对策。征收土地不开群众会,不与群众协商,所有协议不让村其他支部成员和乡国土所、派出所、经管站干部参与,全凭他一人包办,强征、强抢百姓土地。其中所获利益多少,有待查明。
2、省、地、市文件明文规定,征收土地按一亩水田补35700元、一亩旱土补24700元的标准补偿。而老百姓却不能足额补偿到位,被刘黎明在一亩水田上无理克扣4000元、一亩旱土上无理克扣3000元,此款去向不明。
3、刘黎明借修高速公路的大好时机,不固党纪国法,利用手中权力,偷卖我大湾村1、2、8组的水田27亩、旱土地22.14亩,还将二组小地名为沙木冲、1、8组塘加农做堆土场,在不经政府、国土所、经管站、派出所和村组承包户同意的情况下,与项目部肖艾生两人签订了协议,并且只付给老百姓百分之六十的款,并要求世世代代不能恢复耕作。此协议是在2011年7月24日私自签订的,一直收藏在手,直至2012年7月27日换届选举时,在老百姓的强烈追问下才将所谓协议拿出一份给了八组组长。
4、损害青苗、碴土堆压作物,按省、地文件补偿标准:水田每亩按常年产量1600斤补偿,而刘黎明去只补给承包者540斤,其余全部私吞。
5、清丈土地之时,承包者按市文件上要付给工资的,但也被刘黎明一笔贪污。
6、刘黎明欺压老百姓的手段恶毒,将上级的补偿标准文件封死,不与老百姓见面,强抢强占百姓土地,损害的作物与土地面积让百姓不能补偿到位。老百姓见其太嚣张,只好采取措施,捍卫权益。后经一个17岁的学生在网上查到上级下发的“关于修建乡村高速公路占用农民土地给予青苗补偿标准”的文件, 后来老百姓就到娄底地区拿到了关于修建高速公路占用农民土地给予补偿的红头文件11份。原来刘黎明封死文件,纯粹为了从中贪污钱财。要求明查。
7、按省地市文件,所占用的茶园、竹林、用材林、经济林、人行道、河流都要给予补偿,但是国家补偿老百姓的钱百姓不见分文。
8、2014年高速公路修建成功通车之时,政府补偿损害占地面积的维修、恢复费,老百姓不见分文,全由刘黎明、刘小玉两人领取贪污。
根据上述情况,刘黎明、刘小玉的贪污挪用事实极端严重,数额巨大。于2015年3月18日向县有关重要单位反映了情况,当天打回乡政府主要干部,并且乡党委具体安排纪委高泳具体抓管,他是怎么抓的,请各位领导注意评定:
高泳身为国家干部,乡纪委书记,采取种种措施来对抗举报人,千方百计出主义,保护贪污腐败分子刘黎明、刘小玉等,充当其保护伞。其所谓的理由是:①把县打回的状子交给了被举报人。②在调查之中只按被举报人指使的去查;③采取久拖不决的方式一了白了。④讲话不负责任,2015年5月20日带领五名在我家共谈的不同,特别是在同年9月4日组长党员会上讲的更不一样了,反而采取抵触的行为。⑤要举报人发言时,讲不到三句,他们就从中打断,并提出三不准:清算人不准付工资、不准复印、不准抄录,还口口声声说:他们送的礼,民主签了字,是要生效的,现在是这样的社会。这样不是明摆着为被举报人洗脱罪名吗?
身为乡纪检书记,对举报人不负法律责任,可以到铁炉的太平村、滑板村、大湾村去调查,特别是滑板村的举报人,在你衙门底下被毒打了一顿,又有何理由。
以上情况是我村近十年来的真实情况,违法违纪、贪污腐败事实极为严重,村民敢怒而不敢言,苍天有眼,上告无门。今特备文前来,恳请上级领导明察秋毫,严查严惩,以平民愤。不胜感谢!
交心人:刘同玉 亲笔
手机号码:13617389232
2017年2月13日
“大湾举报”网友:
您好。您在红网反映新化县大湾村多笔钱款不知去向问题,我乡高度重视,结合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暨村级财务清理百人审计大行动,大湾村已列入百人审计大行动名单,乡审计小组专门进行了审计调查,所调查的情况与2015年调查的情况一致,我乡已于2015年5月13日向刘同玉同志送达了《关于刘同玉请上级领导速快速决把金凤乡大湾村违法违章的支书、支书同伙贪污挪用、侵吞各项补偿的要案大案挖出来安乐民心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金信复字〔2015〕4号),此信访件已回复到位。欢迎网友监督我乡工作,如有不清楚的事项,请直接拨打乡纪委电话0738-3661004,13973804586。
金凤乡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3日
2017-02-13 17: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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