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和有关部门:
我叫:夏彩霞女出生于1961年8月21日,今年已经57周岁。我于1982年正月初八嫁到钱粮湖农场从事农垦劳动30多年,每年都按照当时政府规定完成上交各项费用和应尽的一切义务,但是到现在还拿不到应得的的养老金,本人一直在找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此事,但他们不是推诿就是搪塞,一直得不到解决,现在年纪越来越大身体也不好,实在没有办法了就希望能尽早解决此事!关于我的退休养老金诉求理由如下:
国策一:(1978)20号文件的规定:国营农场的职工包括国家分配在农场工作的城镇知识青年,农场职工的子女都是国家职工是工农阶级的组成部分。
国策二:中发(1986)1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凡和农场签订了承包合同实行定额上交,自付盈亏的职工不在支付等级工资,不在发奖金。但仍是国家职工,工资等级保留。
国策三:农垦发(2003)2号文件,关于落实农垦系统国有企业单位职工及家属,非农业户口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我们都转为非农业户口,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参加农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省策四(2003)44号,从2003年7月1号起,各地按规定将纳入国家农垦统计范围的国有农垦企业及其正式职工退休人员纳入进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三有一履行并指出将单位应缴的养老保险费摊到本企业土地耕作生产经营面积上征收。
省策五(2004)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对部分职工因组织原因或自然灾害遗失或损毁了档案的,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从严的程序尽快核实。
以上政策当地领导比我们要先知更懂,但我们要说的是事实真相,政府现在强调“三有一履行”我们不反对,但是当地政府做到没有,从1958年建农场到2000年撤场并区再到现在哪一个农业工人有录用审批手续,1983年农场分田到户至今都是实行的按当时(三级政府)的规定上交产量、费用和一切义务工并包括各项名目的罚款,关于职工档案,不是个人建立的应该有政府负责。当地政府怎么能强加给群众呢?我们从开始劳动之日起就与政府有合同关系,各项费用和义务劳动我们都完成了,为什么我们不能参加农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这是我们辛勤劳动付出心血的地方,我不能参加原因何在?我是农场职工,我没有户口。那么有些才来农场几年的和不是农场范围的都能拿到农场的退休养老!还有老农场没多久不出一分钱也有拿退休工资的!
以上政策和事实是我们当地的真实的反映,希望政府能按“湘人社”发(2017)103号文件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解决我这一弱势群众的合理要求!万分感谢!
此致
敬礼!
诉求人:夏彩霞
岳阳市君山区良心堡镇福星村(原积福村)电话:15173063375
关于夏彩霞未能参加农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情况回复
各位网友:
感谢大家对我镇工作的关注,我镇收悉夏彩霞拿不到农业职工退休养老金的诉求后,认真组织了进村入户走访,通过公安户籍证明等调查,情况如下:
我镇福星村村民夏彩霞,女,1961年8月出生,1982年从华容团洲婚嫁到原钱湖农场4分场7队。根据湖南省湘政办发(2003)4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湖南省国有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所有参保职工必须遵照“三有一履行”的原则,是农场正式职工才能参与农业职工养老保险。夏彩霞自婚嫁过来后,户口2009年9月1日才正式迁入良心堡镇积福村,并没有评定为农场职工,没有职工档案,所以不能参加农垦农业职工养老保险。
针对这一情况,我镇建议夏彩霞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解决养老后顾之忧。
特此回复!
君山区良心堡镇
2018.04.13
2018-04-11 15:5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