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本来是合作开发烂尾楼,不料投资者一方借“合作”之名掩盖非法经营之实,抢占巨额房产,法律专家均认为投资者一方涉嫌刑事犯罪,可受害者一方多次报案时,被当地司法机关认为是“经济纠纷”而让涉嫌犯罪者逍遥法外,此等怪事发生在湖南省益阳市!益阳司法机关是不懂法律业务还是故意为之?在此,受害者不得不向上级公安机关重新报案,请求督促益阳司法机关排除人为因素,严格公平办案!
报案人金志慧,家住益阳市赫山区龙洲路大海棠3组。为此再次将案情真相向各级司法机关泣诉,反映并举报加害人贺延伟以放高利贷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犯罪行为,请求依法公正处理!
主要案情:我丈夫刘普端2010年开始论证益阳华美大厦商住楼(附楼),至2011年,注册公司命名为“益阳市鸿利实业有限公司”,同年正式与华美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因我丈夫刘普端购房有资金缺口,通过他人介绍,找到娄底冷水江人贺延伟(此人在长沙成立了“涌泉投资公司”)借高利贷2100余万元(月息7分)。在这种情况下,贺为控制其高利贷风险,而实际上就是贺全盘掌控了鸿利公司股东、股份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双方以假合作的名义商定,还清款后,将公司股东、股份和公司法定代表人退还给我丈夫刘普端。因华美大厦商住楼(附楼)以烂尾十多年,没有取得两证(土地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故通过我丈夫刘普端组织人马通过七个多月才办完了两证。此时,贺看到此幢楼升值潜力高,就没有兑现合作协议,强行抢占了该公司全部房产21199.87平方米),更没有兑现给我丈夫刘普端百分之四十二的股份。
然而,案发四年多以来,我屡次向益阳市公安局举报贺延伟非法经营,诈骗、抢占他人财产等国内几十家新闻媒体披露,另有多人举报贺延伟涉嫌偷漏税款和大放高利贷(益阳黑茶市场、兰溪市场、株洲、长沙)、涉嫌银行贷款转贷罪等(据查贺延伟根本没有这样多的自有资金),将三湘大地和益阳搞得鸡犬不宁,可至今仍未受到任何查处!很不正常的是,贺延伟根本不是政府认为的什么投资商,实际上是一个抢占他人巨额财产的罪犯!贺延伟根本不讲诚信,在益阳还引发了很多案子,购房款不支付,欠款不归还,工作人员工资不支付,出尔反尔等这一系列行为至今也没处理!
报案人请求:
1、通过司法机关出面归还房产;
2、相关办案人员及保护伞应该受到应有的处罚和制裁!
3、其丈夫刘普端对解决城市烂尾楼(城市伤疤)有着巨大贡献,却受到巨额房产被抢占,请求政府出面依法公正解决!
附
一、相关证据材料
二、贺延伟抢占他人巨额财产团伙成员:陈洪湖、方陶及汤庆年、尹远及现鸿利公司股东等。
金志慧
找律师咨询然后走司法程序还好些
2016-10-08 17: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