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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交通局应对这起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

2018-8-22 23:59:31发布110次查看
2016年11月19日下午3时许,一辆小车从安仁县龙市乡双泉村向安仁县城方向行驶。就在距县城6公里处的x144县道上,撞向一辆从龙市乡亭子坪村陈古方向驶来的摩托车,致摩托车上两人一死一伤。事故发生后,从网上传来不少的视频和照片,交警队拉起了警戒线,围观的群众也在议论纷纷。在对死者心存惋惜之余,过多的是对一堵围墙的责备。
从现场看,事故双方都是正常行驶,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有一建筑物却不能忽视。从西侧往陈古方向的水泥路与县道x144成直角,就在两路交叉处,有一堵新建的围墙。按规定,县道边的建筑物应当距公路水沟外缘10米以上,而该围墙正好座在水沟外侧,距路面有两米多高,挡住了行车的视线,这就是导致这起交通事故的元凶!
说起这堵围墙,当地群众并不陌生。2014年,亭子坪村周古组村民周水苟在该处建了两个三层楼的套间。2015年底,周在公路水沟外侧建围墙,当地群众表示反对,并举报到县交通局。有人说是交通局没人管,也有人说建房户与交通局有关系。不管怎么说,围墙还是顺利建成了。路口两侧,也没有设置交通警戒标志。据当地群众反映,近一个月来,在该处发生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四起。因此,群众认为安仁县交通局应对这起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从该地往南20米处,一条从县道x144分叉向东通往龙市乡三峰村方向的公路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希望交通部门引起重视,加快整改,确保行车安全。
尹青安
2016年11月22日
岔路口应该减速慢行,就照片来看围墙虽然有不合理之处但如果开车的人都注意岔路口情况了是不会酿惨剧的!
建围墙谁批谁负责违章建筑谁建谁负责
这样的围墙怎么也让建起了,说实话,每次回家开车都要非常小心,生怕从右侧蹿出人和车子~有关部门呢????!城管,交通,规划?
不同意一楼的,注意到岔路口了就不会出事故吗?!两个人走路都有可能会碰到一起,何况车子。走在路上的车子,再慢20码,30码总是会有的~为什么明知道围墙的存在不合理,有可能导致引发事故还留着不拆掉呢@!!!已经发生了悲剧,还不引以为戒吗
同意楼主的观点。我认为:事故是由围墙引起的,作为围墙的户主应当对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但作为交通主管部门,没有及时制止和拆除围墙,是没有尽到管理之责,对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果过年回去看到还没拆,会继续发帖。希望引起更多人关注
警示牌都没有
关于“安仁县交通局应对这起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信件的回复
我局收到信件后,对此事非常重视,立即安排路政大队人员前往现场进行了全面了解、调查,现回复如下:
1、当事人周水苟、(蔡马兰)夫妇于2015年10月份在县道x144线6k+050m处公路左侧公路用地范围内修建地面构筑物(围墙)一事,经地方公路管理站路政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并现场下达了暂停施工通知书,责令其恢复原状。
2、2016年11月23日上午9时我局路政大队执法人员在县道x144线6k+050m处对当事人周水苟、(蔡马兰),在县道x144线6k+050m处公路左侧公路用地范围内修建地面构筑物(围墙)一事进行了现场勘验,并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消除违法行为通知书,限当事人在3个工作日内拆除,并恢复原状。
3、当事人蔡马兰现场签收了责令消除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同意我队的处理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了围墙。
2016年12月1日
交通局已回复暂作一个段落,还要严查乡村干部的责任。
类似的所谓路障在山区公路上到处有。能把山炸平?还不是一样存在!也没因此出多事故!两米围墙比高山还高还大?说到底要守交通规则。
去过山区吗?走过山区公路吗?不到一百米不是左面就是右面是高高的大山,公路形成一个个急转湾看不到前面!却没有因此而比平地公路出多事故!那点围墙算不了什么!!路口不守交通规则,就是没那围墙同样出事!别赖围墙!
守规则保平安是没错的,人人都该遵守规则。那么,是不是也该遵守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这些规则呢?
有朋友知道最新进展吗?这道围墙拆了没~
2016-11-22 16: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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