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陈志安,桃江县鸬鹚渡镇蒋家冲村村民,男,50岁,身份证号码:43232519670627***3
联系电话:15197714689.
被举报人:桃江久通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地点:桃江县板溪林场,法人代表:蒋进光,男,57岁,联系电话:18373780888.
桃江久通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板溪锑矿炸药库靠近我家住宅,离我家房屋仅87米距离, 且该炸药库离我家附近的万伏高压线路距离不到50米,离矿山公路直线距离不到100米,该炸药库位置与居民住宅距离远低于炸药库建设国家标准必须确保的安全距离300米。属重大违建炸药库,也是我地一个重大危险源,必须尽快搬离。且久通公司对该炸药爆破器财库存疏于管理,漏洞百出,曾发生多次火灾事故,险酿重大爆炸事故。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6.5.2条: 地面仓库外部安全允许距离的相关规定,这类炸药库离我地三级公路距离必须大于150米(已考虑防护等级系数0.5),离万伏高压电线路必须大于120米(已考虑防护等级系数0.4),离我乡村居民区距离必须大于300米(已考虑山沟因素)。具体参数可参见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6.5.2条及表11、12。
我村庄离炸药库300米范围之内有很多老屋,包括我家老屋都是在炸药库建设之前早已经存在的,我家老屋位于炸药库正对面直线距离不到150米;我家新房虽然在炸药库之后建设,但公司炸药库附近未设定不准建筑警线标志,建房之时公司无人前来说明交涉,且我家房子系1997年取得桃江县国土局颁发的合法准建许可证(417号)之后建设,完全是合法房屋建筑。现桃江久通有限责任公司板溪锑矿炸药库离我家距离太近,严重威胁我家生命财产安全,是一个重大危险源,导致我家人一直生活在危险恐惧之中;我之前已同久通公司反复交涉,又向县、乡安监及相关部门多次投诉,均被推萎或置之不理,问题一直不得解决。不得已,特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炸药库搬迁或公司出资让我家搬迁到安全距离范围。以解决我家房屋处于炸药库危险范围问题。
安全无小事,希望引起重视!
建新房是在建炸药库之后,为什么明知是危险还要建呢?不知你是何居心。
网民朋友:
您发表的“谁来管管桃江县板溪锑矿违建炸药库重大危险源”贴文已收悉,回复如下:
一、根据2014年11月广东正维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制作的《桃江县玖通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和湖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监制的《湖南省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合格证》,核定桃江县玖通锑业(即板溪锑矿)炸药仓库的储存量为3吨,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3年。
二、根据陈志安所陈述的情况,3月22日,安监局工作人员对玖通锑业炸药库与群众陈志安家的平行距离进行了重新测量,约为121米。根据《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对“外部距离”的规定:距人数不大于50人的零散住户边缘115米至135米,炸药仓库的炸药储存量应在500至1000公斤范围内。
三、我局治安管理大队根据《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的规定,于3月22日向桃江县玖通锑业炸药库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一是限定该炸药仓库的储存量不超过1000公斤;二是该公司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至2017年11月到期,要求该公司立即重新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进行评价。
桃江县公安局
2017年3月30日
必须搬离。当地村民发布
2017-03-15 16:4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