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原益阳市能源公司用合法有效的企业财产作抵押,在市工商银行赫山分行贷款65万元,因逾期未还产生诉讼。1998年市中级法院在执行中,伙同银行不经公司同意,单方面对公司300多万元的设备厂房以及12亩多土地进行了拍卖处理,公司未得分文。更为奇怪的是65万元贷款还没有还清,银行将28万元作为呆账处理了,至今还在公司账户上。由此公司倒闭,员工失业,怨声载道。
此案进行了20年,能源公司李经理与员工往返益阳长沙,上访上讼,再审再上诉。在湖南省检察院的指示下,益阳市检察院于2014年10月终于受理了此案。一晃又是3年过去了,市检察院至今也没有处理结果。请市领导为民做主,还民公道。
此案所有佐证资料全在检察院案卷中可查。
原益阳市能源公司于1996年2月以合法有效的350多万元企业财产连同12.98亩土地权证向益阳市工商银行抵押贷款65万元,因逾期未还而产生诉讼。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超标的执行,伙同银行暗箱操作,单方面将能源公司财产和土地全部进行了现金变卖处置,时值估计1490万元左右。这些钱款仅归还了银行44万元贷款,能源公司账户还有28万元作为呆账处理了,剩余1440多万元钱款不翼而飞。能源公司因65万元贷款,丢了厂房设备以及厂区土地。公司因此倒闭,员工因此失业怨声载道。
20年来,能源公司李经理和员工往返于益阳长沙北京之间,上访上诉 ,再审再上诉,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湖南省检察院明确指示益阳市检察院核查此案。2014年10月,益阳市检察院受理,又是三年多过去了,能源公司多次询问无果,不知还要拖至何年何月?无可奈何他们只能请求市委市政府领导为民做主,督促市检察院迅速办理此案,还市民以公道。(此案所有佐证资料均在检察院案卷中)
2018-01-25 11: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