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农村自建房办房产证吗?如在农村自建房后,在城里买房算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李小虎律师:律师维权参考 村集体成员在农村自有宅基地建房的,无法办理产权证,只能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因此,在城市购买第一套房屋的,按首套房认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每一户用地面积使用耕地不超过一百三十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不超过二百一十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不超过一百八十平方米。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使用农用地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集体土地建住宅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
李小虎律师,法学学士,湖南开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截至2016年9月,已参与办理案件70余起,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千余万元。 擅长领域: 合同类纠纷、侵权类纠纷以及婚姻纠纷。
联系电话/微信:18573114110
邮箱地址:285962010@qq.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市委党校沁园春2栋105号
李小虎律师:律师维权参考 村集体成员在农村自有宅基地建房的,无法办理产权证,只能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因此,在城市购买第一套房屋的,按首套房认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每一户用地面积使用耕地不超过一百三十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不超过二百一十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不超过一百八十平方米。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使用农用地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集体土地建住宅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
李小虎律师,法学学士,湖南开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截至2016年9月,已参与办理案件70余起,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千余万元。 擅长领域: 合同类纠纷、侵权类纠纷以及婚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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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虎律师:律师维权参考 村集体成员在农村自有宅基地建房的,无法办理产权证,只能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因此,在城市购买第一套房屋的,按首套房认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每一户用地面积使用耕地不超过一百三十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不超过二百一十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不超过一百八十平方米。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使用农用地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集体土地建住宅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
李小虎律师,法学学士,湖南开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截至2016年9月,已参与办理案件70余起,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千余万元。 擅长领域: 合同类纠纷、侵权类纠纷以及婚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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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虎律师:勘误 勘误:
上述“《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之法律依据,实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予以说明,抱歉。
李小虎律师,法学学士,湖南开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截至2016年9月,已参与办理案件70余起,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千余万元。 擅长领域: 合同类纠纷、侵权类纠纷以及婚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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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湘乡市育段乡朱建湘维权一事,当地村委及政府部门串通一气,黑势力猖狂,欺压老百姓,修路损坏老百姓房屋,打伤人,至今没给受害者一个交代。每次一阻工,就叫一邦混混来吓唬,修路也是请的黑社会的。刘朴成就是其中一员,村主任胡文桂还威胁要让房子倒掉把两老人打死埋在里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现房屋登记部门与土地登记部门已整合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农村自建房屋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您可以到所在地乡镇国土所(城区四办集体土地上房屋到城区分局)咨询申请办理。
出具房屋信息证明中,房屋套数没有城市农村之分,是按您已登记发证房屋总套数为准。
湘乡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2月24日
2017-02-21 21:5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