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恶人打了几个耳光,眼睛打青了,还出了血,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因是在公共休息场所仅仅是盖了一下对方的被子,头部遭连续打击,本能反应轻咬了一下打到脸上的手指,恶人没有受到任何伤害,而对我受到的人身伤害连医药费都不给,还叫嚣黑白两道都有人,随你怎么搞。可云湖桥派出所的王警官在处理此案中,我也拘留了两天,我何罪之有,难道任人伤害。莫非你就是恶人所说的黑白两道中的人物。老百姓我又要如何做才能不被你拘留。
前面发的帖子好像是说你们两个人都被带到了派出所吧
网友你好!
就你反映的情况我们进行了调查,据了解,你所反映的案件,是在云湖桥派出所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协调未果后依法作出的治安处罚。
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湘潭市公安局或湘潭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湘潭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湘潭县公安局网络发言人
2016年9月5日
尊敬的湘潭市公安局领导:在云湖桥派出所处理我被打一案中,明显偏袒了施暴者.一:派出所认为做出了多次调解,而施暴者一分钱医药费都不出,甚至当众进行威胁,此等调解与不调解没什么两样.二:派出所说通过充分调查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做的处罚,而实际情况却是不分青红皂白仅凭证言证词不要物证(医院诊断书法医鉴定书)就把我受害者也拘留了,难怪施暴者叫嚣我黑白两道都有人.
2016-09-02 16:1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