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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民政局私自辞退正式员工

2018-8-21 21:19:07发布37次查看
尊敬的政府:
您好!
我名彭利,女,现年50岁,汉族,湖南省醴陵市人,高中文化,住本市南门。
我于1984年招工到醴陵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1985年带薪学习,醴陵市民政局因增编,该局有关领导提出我倒民政局工作,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等程序,民政局领导集体研究后,正式录取了我到民政局工作,1986年办理了调动手续,但到民政局报到上班后,民政局副局长王太祥贪情迷色,私自招来一个女的代替我的工作,不肯我上班工作,我以泪洗面。母亲长病在床,需要照顾,治疗,家贫如洗,含冤告状无门,刚出校门,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社会的帮助成为了一个有工作单位的正式职工,之后因工厂倒闭,迫于无奈在外做临时工作,过着流浪打工的日子,靠自己省吃俭用交上养老保险,
以上所述,我是一个缘由工作单位的正式职工,从没有犯过半点错误,不能随便赶走我离岗,由于当时的历史原因,没有民主,只由一个人说了算,导致今日我的痛苦,这不是我的错,也不是那一个人的错,是社会遗留的问题,是社会转型的必然结果,这不能由我个人承担,我本已招工,又予我辞职,重新招工,一反一复,是当时的政策,部门把关不严,造就今日之结果,因此对我本人的损失,政府及负有责任的民政局应给我一个正确的处理。
呈报人:彭利
2014年7月16日
我要投诉醴陵市富里镇派出所付所冷强。冷强他虐待我
2014-07-16 21: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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