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坪圩镇镇政府欠我工资拖了16年不兑現政府的誠信何在。我是农民,现年71岁,84年通过考试受聘于乡政府工作,通过试用作临时乡干部留用,99年乡根据县政府机构改革文件精神,我作为一名临时工被辞退,工作期间乡政府从96年到99年共欠我工资十三个月计5388.5元,县文件规定工作十年以上每年补助一个半月工资共计9948元两项合计应给我15336.5元,当时乡财政困难未能兑现,一直拖到现在,我每年都在追讨,乡领导总以各种借口搪塞,上县信访办反映打个电话给书记或乡长总是无果而终,干部三年两调,一调又要从头耒拖,现中央政策关心我们农民工,但地方干部工作作风还是老一套,拖,不作为,我为政府工作不付工资,党的政策何在,政府信用何在,公理何在,持向上级反映,请调查落实,不给老人留下遗憾。
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也盼给老人家一个交代。
2017-05-25 16:2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