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桃江县马迹塘镇百乐村村民邓小兵,和老婆一起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办鞋厂。我6岁女儿邓添翼是马迹塘镇柳山完小一年级91班学生,2016年12月27日我女儿下午放学乘坐湘h58355校车回家,到了家门口一同下车的有3个小朋友,1个下车后从车门往后走,我女儿同我7岁外甥女蒋慧走的车子前面,这时司机宋日华突然起动校车撞倒我女儿,我外甥女蒋慧大叫,我弟弟邓雄兵就在路边也拼命的叫停车,还有我妈在几米处大叫停车,此时司机丧心病狂的加油将我女儿在车轮下辗轧拖行6米多远,最后还是被我弟邓雄兵叫停车的,造成我女儿头骨、胸骨、肋骨全部辗断,伤口血流不止,还没送到医院就已经停止了呼吸。我和我老婆听到噩耗从浙江赶回家,我老婆几次晕倒。第二天,我去马迹塘交警中队询问,一位交警答复我说:“案子已交给桃江县事故中队处理。”我又赶到桃江县交警队已经下班了,第二天我接着又去了县交警队,交警李庆云亲口给我说:“这是交通肇事罪,交警队正在调查中。”我又问肇事司机人在哪里?他说“人已经释放了,有人担保”,我不懂法律,我只知道我女儿是二次伤害致死,人命关天的案子,不到24小时的扣押时间,怎么就把肇事者放了呢?难怪司机的弟弟宋爱辉不但没有半点同情心,反而幸灾乐祸似的到我家里去取笑,还和旁人说肇事车子有保险的......由此直接导致我爸爸高血压脑充血晕倒,幸好易家坊一个好心过路司机送去医院抢救及时,要不然我爸爸也出事了。
不几天,我又一次到桃江县交通事故处理中心找领导,他们说放人是法律允许的,要等什么事故结果出来,要划分什么责任,难道我6岁的女儿有责任吗?不懂法律的我只能选择等待,我只想问下这是属于正常的交通意外事故吗?肇事司机第一次把我女儿撞倒的行为属于过失还说得过去,但是,在没有采取任何紧急制动措施的情况下,不顾旁人大声制止停车的关键时刻,还将车开出6米多远,这对于一个具备客运车资质的司机来说,难得不存在故意伤害的嫌疑吗?作为专程接送小学生的客运车,为了强有力的保障安全,按照规定必须配备陪护人员,可是肇事车根本就没有人陪同,所以,作为我女儿就读的柳山完小,对于我女儿的死亡事故也完全应该负有连带责任。事发后,我曾找柳山完小领导洽谈,他们则把自己的责任推卸得干干净净。
根据以上情况,为让类似我女儿的悲惨事故不再发生,请求政府及有关部门重点整治校车营运秩序,确保孩子们的绝对安全。为我年幼女儿付出的生命代价讨个说法,强烈请求追究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
痛失爱女的家长:邓小兵
2017年1月15日
到底是校车还是社会车辆?
为什么以前说马迹塘没有校车?
网民朋友:
您发表的“桃江县马迹塘镇6岁女儿被马迹塘校车撞倒碾压数米身亡谁之罪”贴文已收悉,回复如下:
2016年12月27日下午,桃江县马迹塘镇百乐村村民邓小兵6岁女儿邓添翼从本镇柳山完小放学后,搭乘宋日华驾驶的湘h58355客车回家。到达家门口下车后,邓添翼在车前横过公路时被宋日华驾驶的客车撞倒碾压。
我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根据现有证据,驾驶人宋日华应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以上责任,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我局于2017年1月19日对此立案调查。
目前,宋日华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桃江县公安局
2017年1月20日
2017-01-16 21: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