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虹桥镇洞口村村民魏贺君利用承接洞口村防洪堤一段在无采砂证的情况下借机大肆盗采囤积河沙以谋取私利,并且恐吓村民,哪怕是村民取沙自用,没有经过他本人同意也不允许在河道采砂,2018年01月下旬,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扫除此类村霸黑恶势力,还群众青天白云!
网民:
您好,根据您反映虹桥镇洞口村村民魏贺军利用其承接河道防洪堤工程项目之机,私自盗采河道砂石以及禁止他人采砂的事项,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办理程序要求,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反映的盗采河砂一事。经调查,2017年10月16日,由洞口村村支两委组织,召开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会议,参会人数共计30多人,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一致同意将京张村石猪口至桃源占水湾路段,以村承包给村民魏贺军,该项目当时已上报县交通局,县交通局立项为路面拓宽工程(工程涉及路段全长1400米,按照18万元/公里标准计算)。因路面受基地限制,只能向河道延伸,在原有河堤基础上延伸下脚砌石勘。承包方魏贺军在开始施工后,将河道内砂石、泥土在河堤边进行清理,随后将其砂石、泥土清理后倒放责任田中,数量较大。
针对反映魏贺军禁止他人采砂一事。经调查,承包方魏贺军在砌勘范围内清理了废土,而有村民在该范围内采砂,双方由此发生口角,但未发生肢体冲突。此外,在河道采砂必须经过镇河道办审批,对符合资格者办证才能采砂,不存在需经魏贺军同意的个人行为,鉴于过度采砂会对河道环境有一定负面影响,当下河道办已加大对河道整治力度,坚决杜绝无证采砂行为,严格按照采砂审批程序,规范河道采砂行为。
我镇党委、政府表示洞口村防洪提加固和路面拓宽硬化工程是洞口村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建设,关系到城镇持续健康发展,已向水务局河道办申请,要求县河道办主管单位对此信访事项进行处理和裁决,2018年3月1日水务局胡局长等一行5名同志,联合我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调查,对于魏贺军采砂一事,水务局河道办作出责令改正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平水责改字〔2018〕第001号):1.对于村级自筹自建的项目表示支持;2.所取出的砂石仅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不能作其他商业性使用;3.在未通过正式审批之前,承包方不能进行再次作业;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到河道采砂,一经发现追究相应法律责任。5.及时对河道内废土、废渣、垃圾彻底清理,保证汛期内河道畅通。
如若存在村霸行为,当前中央、省、市已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现将我县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公告(举报电话110、6235200),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对相关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虹桥镇人民政府
2018-03-06 20:0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