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3日在嘉亨茂购物广场二楼百丽专柜购买4双鞋子,其中一双价值为474元的凉鞋在6月21日发现左鞋脱胶、皮质断裂。当天中午致电嘉亨茂客服,客服中心表示百丽专柜已经撤走,需要联系百丽湘潭负责人。湘潭负责人后来跟我说,要我带上鞋子和发票6月23日到嘉亨茂客服,他们会要原来湘乡百丽的店长过来查看情况。后来湘乡原来的店长来了嘉亨茂,看了鞋子后,致电湘潭的负责人,说是鞋子皮开了,也当场把鞋子的相片和发票等资料拍过去给了湘潭负责人。等了约30分钟后,湘潭负责人微信告诉我,让我把鞋子邮寄到湘潭,他们负责邮费,然后帮我换一双新的鞋子。
出于相信对方的缘故,将鞋子邮寄到了湘潭。没想到,对方收到鞋子后,表示鞋子的皮不是自然断裂,是人为断裂,他们不能承担我的损失。请问,我花了将近500块钱买一双凉鞋,按道理来说应该不是一双差的鞋子,而且我总共穿了不到10次,就出现皮质断裂,请问,到底是消费者不会穿鞋?还是消费者的脚有问题?还是产品的质量问题?穿到脚上的鞋子本应该经久耐用,可是一双将近500块的鞋子不到20天就出现问题,我很难接受。
况且本来答应可以换一双新的鞋子,转眼我把鞋子邮寄过去之后就改口了,又是什么道理呢?如果有问题,当时湘乡的店长来看的时候,就应该跟我说啊,而且当时鞋子的各种相片都已经发给湘潭负责人了,有问题不能当场提出来吗?
作为一个大品牌出尔反尔,不顾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样的做法值得商榷。
太差了吧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在网上的举报我局收悉后,派人员进行了调查。了解到您曾与嘉亨茂客服联系过此事,我们也与您取得了联系,并就相关情况跟您作了说明。
我局与湘乡嘉亨茂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简称嘉亨茂)多次沟通后,嘉亨茂同意就该事进行调解。
7月3日上午,嘉亨茂物管人员电话与您取得了联系,答应全额退款,也得到了您的认可。事后我们与您取得了联系,回访了事件进展情况,您对我们的调解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湘乡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6日
2017-06-27 15:3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