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郴州郴州市委易书记,你好!
郴中院,永兴法院的法官要钱要色不要法。故意歪理歪判,应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严肃处理,以平民愤。
1.一桩早就结束的房屋买卖。而且房产证早已领到手。可被告和流氓法官故意泡制一个假合约。还说以最后一个假合同为准。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全国两会通过的法律还管不管用。
2.一件简单的民事案件(单人审理)一拖就是十八个月下判决书。这期间,被告和法官经常在一起。永兴县法院李审判长有一次酒还没喝就上楼,遭到同行的讥笑。有一次喝醉了,口出狂言,永兴法院处院长外就是我大。有一次喝醉了倒在地上,是别人抬回家的。这样稀下的法官至今没有得到处理。得到的回复是他已退休。这与封建社会击鼓升堂审理案件,起码落后一千年,难道还不吸取教训吗?
3.任何人测量房屋面积都不能认可,只有房产局持证的测量员测得结果合法有效。难道法官这点知识都不懂吗?不认定房产证面积。而认定被告私自测定的扩大化的土地面积使用面积。这不是有意犯罪吗?
4.在永兴审理期间,主审法官刘明孝说;我们的黄院长(一把手)什么事都不管,专门卖官。不可能给你判公正案。此人捞到大把钞票早就滚蛋了。那些花钱买来的法官能公正办事吗?留下了后遗症。郴中院主审法官邓晓斌索要一万元。我只给两千元。后向省检察长举报此事以查处。郴中院回复此人已死亡。但案件不能成为中断的理由。
请关注此事。查明事情真相。做出严肃处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向司法改革迈进。
2016年6月11日
我们的血汗钱养活这样的公仆,感到非常愤恨!
2016-06-11 08: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