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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槐树村干部伙同林木贩子滥砍乱伐,村民艰难维权

2018-8-21 0:42:58发布59次查看
滥用行政资源,侵犯村民利益
无视党纪国法,践踏农民权益
(强烈要求对侵犯农民权益官员作出处理,对受害人造成损害作出赔偿的诉求书)
我叫黎开华,男,72岁,土家族,系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高峰土家族乡槐树村二组农民。
诉求事项:
1、对县、市两级法院多次错误判决和裁定作出处理和说明。
2、对县、市两级政府多次行文,推翻行政复议申请人正确诉求行为向受害人赔礼道歉。
3、对受害人九年多来在强权高压政策打击下受到的伤害作出赔偿,身体伤害、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15万元(正在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赔偿法》提出赔偿申请)
事实与理由:
习主席说:“农民的诉求无小事,党的干部讲公正,干部行政要关在法律的笼子中。”
我祖祖辈辈都是高峰乡大山沟里的农民,此地山多土少,以林木为生,靠山吃山,长期生活在艰苦劳作、温饱度日的最低生活状态下。由于没有其它的生存条件,因此,视山地林木如生命。视党的英明政策如靠山。国家每一次落实林权政策,我都视为给我发放救命粮一般,认真对待,生怕错过。上世纪的1988年10月19日,慈利县人民政府给我颁发了《自留山使用证》,面积31亩,四界标示清楚(复印件附后)。
2007年4月24日慈利县林业局又给我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编号为b431100201392,该证中依然标明31亩,四界清楚。
2010年3月15日,国家林业部的调绘人康建华又在该证中详细绘有森林、林木、林地四至范围图,贴在证件的扉页之中。该林权证中明确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该证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授权国家林业总局林权证监制的大红专用章历历在目(复印件附后)。
就是这样一块毫无争议,铁证如山属于我的山林,却在我外出打工不在家期间被慈利县林业部门的授权下,由本村干部莫明治伙同林木贩子滥砍乱伐,变现私分。其程度按《森林法》中相关规定,已构成“滥砍乱伐”罪。我知情后赶回老家维权:从2005年开始到现在的11年中,通过“实名举报”、“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申请”“上诉中院”“上访诉求省高院”等各种法律赋予公民维权的手段都用过,但是我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艰苦努力,在强权政治的打压下,在长官意志干涉司法办案下,变得十分渺小,不值分毫。一个弱小的山区农民,怀着对国家,对司法、对领导一片诚心,指望用合法手段能够保护自身权益的想法和努力不光付之东流,而且还落下一身病痛,化光了在外务工的所有积蓄不说,还欠下十几万元的欠款。腿跑跛了,身体跑病了,钱跑光了,气也受够了,眼泪流干了,我人也老了。72岁的我,以疲惫的身习,虚弱的气力,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求助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辈中央领导人,希望能让一个老实巴交的山区老农民的正义得有伸张,权益得到保障,损失得到补偿。我的十年讼诉诉求之路,实在太长,太复杂,在此我准备用“编号”体现其全过程。
2005年开始举报,高峰林业站、槐树村原书记莫明治滥砍乱伐犯罪行为,却被县林业局行文推翻不予支持,但2007年森林法庭发传票时莫明治被吓得畏罪自杀身亡。接着我又以“政治复议申请”的方式希望能维护自身的权益,但慈利县人民政府用慈政林字〔2008〕7号发文不予支持,我又申请到市人民政府确认,而市人民政府又以张政复决字〔2009〕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阻断了我通过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维权之路。2009年初我又开始诉讼至慈利县人民法院,该院受县委某领导授意影响下,下了不支持的判决书(2009)慈行(林)初字第19号。同时我不服又上诉至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以(2009)张中行终字第14号下了“行政裁定书”部分发回再审。当我翘首以盼其结果时,该院又以(2009)慈行重字第01号下了“行政判决书”,依然无果。我不服,再次提出行政讼诉至中院,2009年12月10日该院又以(2009)张中行终字第22号“行政判决书”驳回。当我带病又上访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后,省高院以(2010)湘高法访字第1149号又发回推诿至中院。中院据此用“驳回申请通知书”的形式(2010张中行监字第9号)终止了我的讼诉之路。
我80多个月3000多个日日夜夜,都在企盼、失望、失意、失眠中度过,留给我的全是痛苦,痛苦,还是痛苦。
习主席说:“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我只所以提出以上诉求,其理由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国家根本大法《宪法》之规定,给我颁发的两次《林权证》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率,一切旁证、行政调查和处理所谓“决定”,都无法动摇和推翻我所有的林权证书。
2、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不具备废除国家颁发给农民合法的《证书》之效能。
3、由于我的上访诉求,已确定此31亩的林木、林地依然属于我的,而且给我退还了当年滥砍乱伐所得1.2万多元。此举足已说明这些年来几级“法院判决”、“行政复议”的政府行文都是错误的。错了就是错了,为什么不能公开宣布,公开承认?公开道歉?公开赔偿?
4、莫明治的畏罪自杀,也足已证明他们是滥砍乱伐,我的自留山上的林木,一旦立案,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相关规定,我将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赔偿标准我只所以在诉求请求中列了15万,那是按《赔偿法》中第四章中32-37条之规定计算的。
习主席说:“党的不正之风,司法腐败之风,任其发展下去,社会就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为了正义、为了权益,我决心上访诉求。不管政府的门槛有多高,路有多难,但始终高不过党中央、国务院;路再难,也难不住我寻求同情与支持的决心,严肃党纪国法,惩治失职渎职官员,维护自身的权益,补偿因故造成的伤害,是我唯一的目的,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同时,我将发往红网,求得广大网民的同情与支持。
此致
呈送:
诉求人:
2015年5月23日
孟慧妍.杨华丽.孟伟涛.李冬秀.孟德银.黎冬翠.黎永翠.杨万村.孟杰.孟德强
2015-05-23 14: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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