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安村七组人,去年(2016)国庆节胡学渊因生病离世,(此人未成婚,家中父母也在近两年相继离世),其一大家在20几年前就已经分家独自立户,按照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这样的家庭家中土地是要收归集体做机动土地使用的,可是最近从村部了解,其土地被其大儿子收买村书记,在村书记的帮助下把口粮地、自留地、家中财产已全被转至其大儿子一家名下!望政府部门给我们老百姓一个交代
一大家争,有必要投诉吗
如果是一大家争就不是叫收回村部集体了!这是,把集体土地擅自分发给个人
尊敬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赵家岗长安村集体土地回收问题已收悉,赵家岗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已将胡学渊家中土地承包权收回。感谢您对本乡工作的支持!
赵家岗党政办
2017-02-15 16: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