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一名来自农村的高三毕业生,将信写到这儿来实在是迫不得已,我实在不想在看到我父母茶不思饭不想的样子。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四月分时我父母在花了一万多自家的地坪建了个车间准
备搞加工,即将建成时城管以城市规划区内没有批准不准建房的理由来拆啦。(开始建时他们连警告也没一声即将建成时跑来拆啦,这是什么居心啊,这种执法完全是丧尽天良)在农村要挣一万多那是很不容易的我想这个你们都知道。为此我妈都瘦了一圈,说实话这让我这个做儿子的很心疼。可是过了一段时间我家的房产证却办下来了并且还有一张城市规划局的证明,上面说我们这儿暂未纳入规划区。前几天我们又打算搭个工棚,这事也请示了国土所所长,他说:可以。头两天才完工,昨天我们又得到他们的内部消息说7月3号来拆,这对于我的父母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这不光是几千块钱的事,最令他们伤心的是城管执政的不公。下面我就来举一些活生生的例子吧 ,我想他们屹立在哪儿的房子就是城管执法不公最好的证据,也是他们执政的污点。 在我家的被拆后:1.长兴社区建了几个车间---没拆那早就已经成社区了,还不是城市规划区么?2.琵琶冲那边也建了几个(他们那边离城市还近些)其中有一家本来要拆,拆字都写好了,后来又没拆了。户主把那拆字粉了,其中有什么猫腻那一片人都知道。还是户主传出去的。我想人民对这种政府可不满意。3.在我家对面(浏东公路对面那边本来政策更紧些)今年也建了几百平米的车间,还是占用耕地。浏阳政府对耕地就是这么个保护法。4.我家后面也在大兴土木也没去拆。(偏偏就我家在地坪打个工棚要来拆)这种例子还有许多,都在我们这一块,为什么政策对那么多人都宽松对我家就那么紧。最令我父母伤心的就是这个问题,他们恨这种社会。我想如何解决这问题也值得你们思考一下。由于我们第一次建那车间时没有上下打点所以现在人家都不肯“赏脸”了。之前没有去“打点”是因为我们投的资金太多,实在是心有余而“财”不足。现在我们那个工棚要是建不成那么我家以前投的资全部会变成损失,我和我姐的大学梦也要破灭,这样毁的不但是工棚还有我们的前途,这未免也太狠了,还有我担心我爸会“做傻事”,更龄期人的性格都很冲动。到时候悲剧可能会蔓延到许多个家庭。(说实话这真的不是威胁)。所以我希望长沙市政府最好能保住我们家的希望(本人感激不尽),真的不要再把农民往火坑里推,法有时也有情的一面。如果说不能保住这线希望,那么我希望能给我们一个公平,这样虽然有损失但心里会平衡许多。因为大家都一样,这样我想我父母肯定也不会去做傻事。其实这并不是我心里有多坏,我只是想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我想与其说这是投诉信不如说这是求助信。 此致敬礼 2011年6月29日
附: 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金口村毛坪组 户主:刘春根如果三号前不能有结果,那么请通知他们等有了结果在拆 感激不尽
刘同学:
你好!
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刘春根违法建筑拆除的过程及事实:
1、你反映的“城管局连警告都没警告一声,就来拆了……”等与事实不符,2011年4月1日,浏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负责拆违控违的五中队、七中队发现关口办事处金口村毛坪组刘春根未取得城市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建房后,多次口头警告,口头责令停工无果,遂于2011年4月6日会同关口办事处国土所、城建规划办等人员一起上门,由国土所赵宗荣同志下达了“浏国土资罚停字(2011)第12-13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浏国土资限拆字(2011)第12-03号”《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见附件:现场相片和文书存根)
2、你反映的“房产证办下来了,并且还有一张城市规划局的证明”的问题,经调查,该证只包括刘春根同志居住的房屋,并未包括违法建筑的范围。
二、对于你提出几个例子,反映执法不公的问题。
1、长兴社区建了几个车间一事,经核实该处没有建设。(见社区《证明》)
2、琵琶冲那边一户本来要拆,后来又没拆的问题,其户主为刘祖发(刘祖发儿子名刘功兴),因其后来采取了改正措施消除了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并经规划部门认定,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处以罚款,最后予以保留。(见规划部门出具2011第29号《城市违法建设性质认定报告》(复印件),名字是刘功兴)
3、在刘春根家对面有占用耕地建车间一事,经核实,该用地住户叫陈桂章,系拆房建房,已办证。(见(2011)浏证土许字第567号《村民建设用地许可证》(复印件))
4、在刘春根家后面有大兴土木也未拆情况,经核实,该用地住户叫欧阳喜清,于2010年12月28日已办证。(见(2011)浏证土许字第9261号《村民建设用地许可证》(复印件))。
特此回复。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