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委县政府领导,你们工作辛苦了!
本人陈红春,系平江县城关镇城坪村到水小组,本人已离异多年,独立抚养小女儿,现租房住在启明中学陪读。由于多年的电子厂上班,也已造成身体的损伤手痛,不能干重体力活,无稳定经济收入来源。
本人父亲陈丛林现年78岁,当过兵,曾经在云南修过铁路。现已无劳动能力,由于多年的住房(土房)年久失修,墙体已将有裂缝,屋顶开始漏雨,已经成为危房。本人了解到国家的危房改造政策
补助对象范围
1. 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 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 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 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而我和我父亲就属于最后的生活拮据的对象。我独立抚养女儿,实在没有经济能力来帮助父亲,由此想到申请国家危房改造和对父亲申请低保领取的帮助,给村里打过几次报告,石沉大海,村里比我们条件好的,却因此可以获得低保。因此,本人特地查询了申请国家低保条件,如下: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各位领导,本着人为关怀的原则,帮助一下一个曾经为国家付出过的老兵可以吗,我们不求大富大贵,我只想让父亲安度最后的晚年。我为父亲申请国家低保保障条件是允许通过的,希望上级领导部门可以下乡来走访调查。
请领导在关注一下我的情况,谢谢。
政府应该给予帮扶
2017-02-16 21:3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