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省株洲市的一个普通公民,今特向你们提供株洲市石峰区交警大队干警欣怡,利用公安干警公务员的身份,干着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法》的勾当,知法犯法的事实如下:
一、改名换姓,神通广大。
现在株洲市石峰区交警大队工作的女交警欣怡。2011年前在衡阳市工作期间,警官证的出生年月:1978年生,原名:蒋鑫。后调至省禁毒厅短暂工作。2012年调至株洲市交警队工作时,改名换姓,出生年月改为:1980年生 姓名改为:欣怡。
二、指挥利用黑社会两牢人员等团伙成员,形成警匪一家势力。不择手段地放高利贷,疯狂敛财。她是公安干警中有名的富婆。
三、2011年她调到株洲工作,从来不上班,用钱疏通关系找替身代替自己上班。
四、至她调到株洲工作后的几年时间内连发多案,目前与她放高利贷有关的戴鑫案、王康案(取保候审两牢人员)目前都在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案中。
折磨、沉塘等一些极为恶劣、残酷的手段,达到她疯狂敛财的目的。
欣怡惯用的敛财手段:主要是1:引诱借钱给他人;2:去赌场放高利贷等多种方法放钱给他人。然后,对于她有经济往来的人群,经常采取威逼、恐吓、发展至劫持、捆绑、殴打、 总之,以欣怡为首的警匪一家的黑恶势力在株洲市所干的坏事不计其数,百姓恨之入骨,敢怒不敢言。
已经立案,正在调查
欣怡由于个人原因已于9月底辞去公职。
这个交警把自己的钱借给别人赚点利息,也是可以的。或许这个交警对钱这个东东看得比较重,看得紧,是不是有些人想搞她的钱而没有得手哦!所以就说她不是好东西。其实在法律上来说,并没有说交警就不能借钱给别人啊!也没有说不能收利息哦!人是平等的,不管她什么职业。发此搞的楼主,你为什么借了别人这么多钱,而不认账呢?其实说道底,你今天这种做法,只是不想还钱给别人。这个交警是不怎么的,确实让人讨厌。但,楼主你这样的人 实在太坏了。你问问你自己就知道你还是人不。
2014-09-17 17: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