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8号下午3点左右,荷香桥镇副镇长彭朝枫在荷香桥镇政府喊一伙10余人围殴彭松生(65岁)、王艾娇(62岁),手推脚踢,致彭松生左手大拇指出血,王艾娇头部、后背部受伤。打完人后,打人的人及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全走了,只留下一个人劝导其归家。彭松生和王艾娇赶到荷香桥镇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人员要求彭松生和王艾娇找凶手,可彭松生和王艾娇人生地不熟,不认识打人的人,派出所人员就要求彭松生和王艾娇去找彭朝枫的上级领导,可荷香桥镇的书记也找不到人,打了4个电话也没人接。找隆回县信访办,信访办留下报告推给纪委,找县政府,县政府不受理,找县纪委、县人大都推处理不了,县组织部留了个电话。
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国法何在,天理何在!堂堂镇政府内,两个60多岁的老人被欺凌成如此,竟然无人主持公道,投诉无门。恳求相关领导干部为我父母亲主持公道,还百姓一片晴天。
到底是真是假?
现在的乡镇干部谁敢惹老百姓,副镇长打人?他吃饱了撑的?还是他脑子不正常?乡镇干部遇事讲好话息事宁人的还来不及了。过路吃瓜群众求真相。
2017-02-09 18:4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