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 星沙街道区域,星沙大道,棠坡路,东一路口,东二路口区域上下班期间,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期间街上有人遛秋田等大型犬只,对路人的安全影响比较严重。望有关单位和社区对养狗的人员加强登记,巡检和排查,将大型犬只移出社区,减少这些隐患。
网友“君自在”: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公安部门作为城市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养犬的审批与违章养犬的处理,捕杀狂犬、野犬,而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内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的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重标准由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我街道协助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养犬管理工作。一方面,建立养犬管理协调机制;另一方面,做好养犬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防疫方面知识的宣称教育工作;第三,督促社区根据本居住地区有关养犬管理规定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管理。
星沙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24日
2018-05-17 09:4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