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涟源市周梦才违法占有良田建房一事的看法

2018-8-19 21:07:40发布73次查看
做为桥头河人,花枝村的周梦才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周梦才,男,1962年3月24日出生, 系桥头河镇花枝村大路组村民,做为专业上访户的他,其名在桥头河、涟源乃至娄底都是臭名招著,他的诬告行为在涟源市各级党政领导及桥头河老百姓心中留下的阴影长期挥之不去,至于阴影部分的面积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我作为一名普通的桥头河人,对此种唯恐天下不乱的人深恶痛绝。
今天无意看网上看到一篇2015年9月20日由文迪湘 颜建国 周郁兵 文迪霞等人撰写的 “关于请求制止涟源市桥头河镇花枝村周梦才违法占地建房的报告” 的贴子,联想到前几天路过他们家,时隔不到一年,非法侵占的田土和堵塞灌溉农田的水渠不但没有复原,他竟然在农田把房屋建起了第一层,此时我的心里有一种隐隐做痛的感觉,痛的是涟源市桥头河镇政府、国土所为主的各级主管部门对他的违法行为竟然束手无策、听之任之,我想有了周梦才这个“不用经过任何审批手续就可以违法占地建房”的这个“榜样”,大家都在农田上建房,或许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会相继出现聂梦才、张梦才、邓梦才之流,试问各级政府在桥头河今后如何执法?政府威信何在?
在此,我想到了周梦才做为“专业上访户”,可能是他有恃无恐的“招牌”,也可能是桥头河政府各级主管部门不敢“惹”他的根源。 多年来,周梦才出入于市、镇各级政府办公室及各企事业单位,各大网站都有他周梦才混淆事非、颠例黑白的贴子。 试问你哪一次上访不是为了一已私利?“上访十二年,倾家荡产”?你家原有老房八间。堂屋一间。杂房四间、庭院一间,共计340多个平方。现在不在原地翻修,也未经过涟源市桥头河镇花枝村双安组村民同意及国土部门批准,在双安组下陇丘良田违法占地建房,损坏国家良田,不珍惜国土资源,严重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管理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莫非你家老地基风水不好?你非法买下周日卡土地0.6亩<计人民币62800元>,你这是倾家荡产的表现?我们这些没有倾家荡产的人恐怕现在买块地都困难,是不是也要跟你一起上北京上访?“从事法律职业中”——请问你从事的是哪门子法律职业?你无非就是每天兜里揣个录音笔、替某些不明就里的打一打“盼烂管司”,赚点买地皮、建房的钱 ,你都倾家荡产了,我真想不出你的钱是哪里来的?借的吗?那写了借条没?要是没写,怕是那个借给你钱的人要背时了。 写了?不会是用那种自动褪色笔写的吧?一转眼成了白条,那活该你家亲戚朋友倒霉,谁叫你家亲戚朋友碰上你这样的亲戚朋友呢?
当然,周梦才打着信访的旗号,完全是为了达到个人敲诈目的诬告行为。他在各种形式的诬告中反映各级政府及个人的问题都是他利用基层政府“怕上访”“怕出事”的所谓维稳心态,以不断“越级上访”为要挟,比如去年他状告“涟源市政府其他行政行为一案”就是他处心积虑 ,达到他要挟政府免费为他审批三户宅基地的目的。迫使政府“花钱买平安”或“在政策上开绿灯”或是干脆就像周梦才那样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在农田上建房却不敢过问,从而来达到他一次又一次的敲诈目的。敢问政府和法律的威严何在?
他举报的目的是什么?应该从源头上查起,不要成为周梦才这样的上访者为一已私利达到个人目的保护伞。
周梦才强行占地建房的违法行为,影响极其恶劣,上级主管部门如不严厉打击,反而放纵、任其肆意妄为,那么周梦才之流就会变本加厉、得寸进尺。那时周某人把房子建到政府大院的时候,领导们,你们何去何从....................
信访本来是国家给群众说话提供渠道,却被一些别具用心的人当成了威胁当地政府的武器!变了味的举报让当地政府头疼不已。对于不实的上访举报,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2016-09-05 18:12:22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