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9年买刘钢一栋老房子,四月份开始翻建。由于当时手边没这么多现金就要三中老师刘光辉垫付了一部分资金,因对方是非农业户口,不能买农村宅基地,所以是我一人买的,刘钢办的准建证没有红线图,没有经办人签各,就是一空白纸盖了一印章。09年年底房子建了三层,瓦工包头从现浇顶掉下,花了医药费一万多,此时刘出资11万8千元,我出资12万房子还没粉刷,正面墙上还没铺瓷砖。当时我们协商是我住北头,刘住南方,二楼架空归我,因我是做不锈钢大门,防盗网加工的,三楼归刘。因刘蒋镇上有门面住房,阳集镇有门面住房,还有三间门面地基未出售,他说和我修的房子反正要卖给别人,不要修太结实了,只要有门面,有住房就行了。因我老婆是刘亲外甥女,加上我也法律意识不强,就没签合同,我本从事建筑行业,多少内行,住的地方离建房地只有一二十米远,刘一老师,个子小,他老婆要在蒋做生意,她周六周日不上要到长沙陪他小孩读书,所以房子都是我和老婆照管,当时刘也口头承诺不会把我吃亏,会付工钱给我,因太亲,我信以为真。瓦工包头不干了,房子没结局没断水,我只好到处找瓦工,我两公婆联系瓦工多次手机打的没电,先后找了7班瓦工包头,于10年底才辛苦结局。其中在10年正月我要刘拿钱出来继续修,他表态说这房子不吉利,已把资金抽到长沙买商品房了,刘说没钱了,这房子只要有门面,有一层住房就行了。其他不要了,反正要转手买掉的。我说粉刷瓷砖钱你要给我,经多次催讨,才要了1万元,10底刘还到我面前说大活,长沙房子就增值了。投资没错。因地基已打六层基础,10年上半年我到处借高利息,把房子建了四屋和小屋面。10年底终完工。哪知12年工价暴涨,刘见有利可图,就跑来争二楼和四楼小屋面的一半,诉l至法院,法院先问我二楼是商用还是家用,我想半天答家用,对方一口气答商用,法院把二楼判给对方,支持房屋炒买。我自己修的,自已用,不哄抬房价,老屋没房子,现在下雨没地方做事,社会还会和谐吗。刘光辉有前科,计划生育花三万多摆平,这次不知又花了多少摆平法院,请政府协调,我没地方做事,城管又不准搭荫棚,求政府解决。
补充说明,我这房子在汉寿,常德多处律师事务所咨询,不能立案的,不知法院怎么操作,最后立了案
当地法院正在根据实情帮我解决实际问题,谢谢法院
当地法院正在帮我解决。
2017-04-25 11: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