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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交警大队付文不扣车不押证,事故不处理

2018-8-19 20:52:19发布55次查看
湘乡交警大队的不作为
我叫曹幼平,另一车主潘敏华,车牌为"湘c8pm18"大众途观,住址:湖南省湘乡市昆仑桥办事处铝南村第三村民组92号,驾驶员"蒋明",住址:湖南省安化县乐安镇水口村第六村民组,身份证号:43232619790824***6
本人于2016年农历12月20日驾驶长城皮卡,车牌为新l85357正常行驶在东山消防队处的中间直行车道上,突然左车道窜出一辆"湘c8pm18"的白色途观变成右转向我碰撞,当时下车做初步检查,我的皮卡车外表保险杠报废,左车门打不开,动力有点异响,再看看对方的途观车,挡泥板裂开一寸左右,车尾轻微刮了一道痕迹,我见事情不大,也快过年了,一下讲不清,就不打算追究责任,自愿出500给对方"蒋明",自己也忙不过来,免得耽误时间,话一讲出,对方"蒋明"口气更狂,说:"我的是新车,去4s店修理要好几千"!一派敲诈相,我出自内心的害怕,也不想惹事,只好报交警,满怀信心靠政府,后来快赔中心速来现场进行查看,责任一出,归根结底"蒋明"负全责,当时出于没时间,怕事的心情,损失万把块钱的事,求他挂个红包,几十块也行,赔个礼道个歉算了,蒋明不同意,要求交警队处理,后来从快赔中心移交交警队副队长"付文"办公室,此后,事情不处理,车子不估损,"蒋明"就把驾驶证,行驶证拿走了,我希望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维护交通法的尊严,对社会目无王法的"蒋明"依法追究责任,交警不处理事故,不扣车,不扣证,报交警有何意义?!
地头蛇,用木棒子扑。
楼主你好: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办法》的规定,简单道路交通事故,没有人员伤亡的,适用快处快赔程序,不需要扣车扣证。交警部门在法定时间内依法作出了责任认定,当事人赔偿问题没有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解决。
湘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交警队不把问题解决了还早自己去走一趟法院?那为何还要交警干嘛,精兵简政不是更好?交警都回家种地去把
2017-04-13 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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