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范围内出现了一种怪现象,那就是凡是搞一个大项目,新动作,总要抽大量的人,花大量的经费维持,合理合法吗?有三点疑惑:
1、抽调人员应该,而且抽调人员已经与原来单位工作脱钩,但是在抽调的临时机构补贴照拿(加班工资),而且原单位的一切福利照旧,这难道是公平的,总说周知,现在的单位是工作任务重,人一抽走,被抽调人分管的事情分摊到其他人身上,只有加班完成,但是一分加班费没有,有失公平。
2、抽调人员的素质并不高,把关不严,县城区整治“两违”的抽调人员就出了不少的问题,敢问人都是临时机构的领导抽的,是否要追究领导监管失职的重任?要重点核查临时机构钱权交易的黑幕。
3、抽调机构的财务管理建议县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审查,看专项经费有无漏洞,有无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巧立名目?
龙山的事业需要发展,但是也应该用金钱去笼络这些人去做,否则,龙山的政风、干部为民服务的意识不会得到彻底改观,请龙山的主要领导要引起高度重视。
县里搞事也太不公平,抽一些乱况精的人搞突击运动,拿双倍补助,一年拿一、两万,一个单位抽十几个,事情不做,天天都只见玩,可以讲大多数都是些逛逛,有一定关系的才搞得成这美差事。现在社会,搞的搞个死,玩的玩死了,搞事的人一年苦到头,回家还买不到二两肉。建议县里不要抽人搞运动了,都交给职能部门。不要乱花纳税人的钱了。
现在正常上班的人这样不准发,那样不准发,但抽调的人一年就是每人多了2万多,一些工程几年了根本没有开工,但机构成立了,补助照发不误,这合法吗。
根据楼主来看 做工作没有金钱 没有权力就不做了?还必须要用金钱去笼络人去做 你们就是靠这个来给老百姓服务的吗?官本位思想还如此严重 中央的文件精神都学习到哪里去了,要发财就不要在公务员里面,自己做做生意不好?
事实就是这样,只要工资莫经常扣,按时发就谢天谢地了,都搞些莫子罗。
是不要用金钱去笼络人去做,要发财就不要在公务员里面,自己做做生意不好?抽的不能特殊!
发此贴,感到待遇不平衡,可以理解。
不过放在公职人员的范围来理解,就是把你自己的本职工作搞好,公家不扣不拖你工资,就已经是一种保障了。如楼上几位所说,想发财,真的不要当公职人员,有所得必有所失。
人员抽调时,抽领导熟悉的人,抽调单位待遇有好有坏,工作任务有紧有松,这个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不过领双份福利就不妥了。
最后说一句:平安是福,知足常乐。
这个事情不好均衡,每个单位也都做不到均衡,有些人经常加班终年忙死累活的,有些人人浮于事甚至无所事事工资照拿不误,总之,做的人做死,玩的人玩死。
今年县里临时机构抽调的人员多,给被抽调的人员发放补助,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积极性,但同时又挫伤了另一部分人的积极性。楼主讲的情况的确是这样,但也有少部分被抽调人员自己负责的工作仍然由自己承担,需要加班加点去完成。
个人认为对抽调到里耶等距离县城远的乡镇集中清理两违和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可适当给予交通费、下乡补助等补贴,抽调到县城内其他临时机构的可适当给予市内交通补贴、误餐费等,长期抽调到各工程指挥部的工作上实际上与原单位完全脱钩的,可酌情给予固定补贴,以上三种情况应分类制定标准,不能太高,太高了有失公平,关于抽调人员的补助问题,其实省内其他县市有标准可供参考。
这些确实违反九项规定。现在正常做生意的有几个人找到钱了的。
2014-11-22 14: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