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湖南省零陵区凼底乡杳塘村村民维权代表,今天我们怀着万分无奈的心情,斗胆向上级纪委监察局反映零陵区政府个别官员包庇纵容凼底乡杳塘村村支书夏华章主干邓桐春在任职期间利用行政职权,欺上瞒下,违法乱纪,雁过拔毛,贪污上级下拨给村民各项补助扶贫资金数额巨大,性质恶劣,村民怨气煎心,特斗胆向上级纪委提出如下请求。
一、依法开除夏华章、邓桐春党籍撤销其职务。
二、允许村里成立清账小组,对村级账目混乱进行依法清账。对夏华章、邓桐春雁过拔毛,贪污的各项资金依法兑现,并张榜公布,以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
事实与理由 我村支书夏华章,现年已63岁,依照上级规定,已属超龄不得任村支书。为何夏华章还任村支书呢?据我们村民核实,有两点不合法的理由:一是夏华章有两届乡党委书记充当其保护伞。上届乡党委书记全永红是夏华章的侄子,本届乡党委书记谢良辉和夏华章的结拜亲家。加之夏华章用重金送给谢良辉才保住村支书的职位。
实名举报夏华章、邓桐春两名村主干的污贪行为事例如下:
1、夏家村的大塘脚下,上面拨款18万元修建水沟,从塘脚下一直到铁夹子(洞名:水淹区)与伏塘村接界,四、五百米的距离,可修一百余米,就半途而废,花了不足2万元,已砌好的水沟已崩垮,成了豆腐渣工程,村干部一手操权,不要群众参与监督,现在周边的良田不好种,引起群众的强烈愤慨,水沟没修好,反而损毁了数百亩良田。
2、退耕还林区林业部门补助每年每亩230元,而下发村民每亩才50元。
3、低保、五保村干部领取再给受益人,这中间数据与上级民政部下拨的款项不符。
4、原来的村小学只作了修整,准备做村养老院,花了不足2万元,上面拨下的12万资金被村支书夏华章套取。
5、我村在外地工作的夏美林筹集资金4万元,交给村里支持家乡建设,这笔钱被夏华章、邓桐春归为己有。
6、我村3组困难户(贫困户)夏子荣2011年搬迁房屋,上面给予他7000元资助他,但夏子荣没得到分文,全被夏华章等村干部截留贪污了。
7、村民种油茶,上面补贴,村干部虚报面积,套取国家资金。
8、我村修乡村公路,不公开招标,本来一公里20万元有人承包,村干部却以一公里23万元包给熟人,从中谋取不义之财。
9、夏姓山村250余亩,都是松林,以4万元价格卖给他人,原要求买主负责撩壕并栽种外国松,买主砍掉松林后,只做了栽种,没有撩壕,现变成了荒草山。
10、我村有上千亩生态林,可在乡里公布我村生态林为0,乡里来上报,村干部贪污,生态林补贴15元/亩。
11、2014年突发洪水,160余亩,水滔被淹,损失惨重,上面来人拍了照,村里也上报了,可群众未得到一分钱。
12、五保户夏子华建房上面拨款29000元,可夏华章等人包给他们建房只花2万元。
综上所述,历年来夏华章、邓桐春所贪污、雁过拔毛套取国家资金100余万元。
村民冤气煎心,多次投诉,实名举报,迫于压力,凼底乡对夏华章一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影响期一年半,我们不服,对我们村干部贪污100余万元,乡党委只承认夏华章违规贪污2000多元,他们一哄二骗三不管,公开包庇村干部夏华章、邓桐春违规贪污,对夏华章、邓桐春任职期间不清账、不张榜公布账目,就是违法。我们反映的情况证据确凿,请上级纪委火速立案查处,请上级纪委依法查处镇纪委书记、原财税所所长邓毅,包庇夏华章、邓桐春做假账欺上瞒下,瞒天过海的事实,还村民一个公道,否则我们永远不服,将继续进京赴省上访,还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将湖南省零陵区凼底乡政府个别官员包庇村支书夏华章、邓桐春雁过拔毛充当保护伞的丑闻公布于天下,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本材料是我们代表共同商议后发的所反映的事实句句事实,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责任:
身份证号码432901********8932 电话号码 夏佛光 1397461****
关于“湖南零陵区包庇凼底杳塘村干部夏华章贪污扶贫款百余万元”网帖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湖南零陵区包庇凼底杳塘村干部夏华章贪污扶贫款百余万元”问题已收悉,乡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网帖中举报的12个问题,逐一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被反映人基本情况
夏华章,男,出生于1955年9月12日,零陵区凼底乡江边村杳塘六组人,汉族,高中文化,200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至2008年6月任原杳塘村村秘书,2008年7月至2017年2月任原杳塘村支书,2017年3月至11月任江边村(原江边村与原杳塘村合并的村)支书。
邓桐春,男,出生于1951年7月12日,零陵区凼底乡江边村杳塘一组人,汉族,初中文化,197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到1984年任原杳塘大队大队长,2008年7月至2017年5月任原杳塘村村秘书,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任江边村党支部委员。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及调查核实情况
1、反映“夏家村的大塘脚下,上面拨款18万元修建水沟,从塘脚下一直到铁夹子(洞名:水淹区)与伏塘村接界,四五百米的距离,可修了一百余米,就半途而废,花了不足2万元,己砌好的水沟己崩垮,成了豆腐渣工程。干部一手操权,不要群众参与监督,现在周边的良田不好种,引起群众的强烈愤慨,水沟没有修好,反而损毁了良田不少。”的问题。
经查:2012年,我乡正在组织实施油山岭排洪渠修复工程,有杳塘村群众反映夏家大塘以下的水沟年久失修,水沟旁的稻田用水困难,希望政府能够出面进行维修。经乡政府与上级部门衔接,同意把杳塘村这段水沟的维修做为油山岭排洪渠修复工程的附加工程实施。在油山岭排洪渠修复工程完工后,施工队对杳塘村这段水沟进行了维修。区财政局对油山岭排洪渠修复工程进行财政评审时,杳塘村水沟做为油山岭排洪渠修复工程的附加工程,工程量一并计入油山岭排洪渠修复工程之中,财政并没有单独给这段水渠拨过款,这段水渠也没有另外单独立项建设。
杳塘这段水沟进行维修之后,村委会和周边务农的群众一直没有对其进行定期清淤和有效的管护,导致该段水沟又重新被淤泥和杂物堵塞,部分沟段出现了损坏。乡政府在收到群众反映该段水沟受损后,立即与上级部门衔接,已将该段水沟列入了2017年度的冬修水利计划,并组织施工方到现场查勘。但在查勘过程中,村民夏顺生以夏华章案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为理由,强行阻止施工方进场开工。我们将尽力做好群众工作,协调施工方尽早开工,恢复排水灌溉功能。反映的问题失实。
2、反映“退耕还林区林业部门补助每年每亩230元,而发给群众每亩才50元。”的问题。
经查:杳塘村共有退耕还林生态林面积146.1亩,分两批实施造林,2003年造林96.1亩,造林大户为廖统安;2005年造林50亩,造林大户为滕旭明。2013年之前的退耕还林生态林补贴,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均由造林大户廖统安和滕旭明领取;2013年和2014年两年的补贴,由村干部代领;2015年起,补贴直接打卡发放给群众。
2013年和2014年的退耕还林生态林补贴均为125元/亩,两年共计36525元,其中夏华章代领12500元(50亩补贴)、邓桐春代领24025元(96.1亩补贴)。在发放过程中,夏华章和邓桐春两人在未征得群众同意的情况下,两人私自截留了50元/亩,按200元/亩发放给群众,其中夏华章截留2500元、邓桐春截留4805元。夏华章和邓桐春两人截留的补贴资金,已收缴至乡财政,截留的资金由村委会核实清楚后,马上把资金返还给群众。
3、低保、五保、村干部领取再给受益人,这中间数据有所不符。
经查:反映村干部在低保、五保保障资金发放方面存在问题,这中间数据有所不符。因涉及年度久,信访人没有提供任何有关问题线索及佐证材料,反映的问题存在猜测性。从2011年开始,低保、五保保障资金实行银行打卡发放。一直来,乡民政办及乡纪检部门没有接到任何低保、五保对象当事人反映低保、五保保障资金被贪污和克扣的举报。反映的问题失实。
4、原来的村小学只作了修整,准备做村养老院,花了不足2万元,上面拨款的12万元资金被村支书夏华章套取。
经查:村小学停办后,根据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经零陵区批准改造为村“五保之家”和村活动室。近几年共有以下资金拨付:①2012年12月,零陵区民政局按每户1.4万元,拨付5户“五保之家”修建款7万元;②凼底乡财政按全乡统一标准,拨付村活动室改建款2万元,拨付时间分别是2012年10月1万元、2013年1月1万元。上述9万元全部列入村级收入,并已全部按政策、按程序用于村“五保之家”和村活动中心建设。这几笔资金在2014年2月13日杳塘村清理2011—2013年村级账目时,邓桐春都上报了收入,进行了清理。参与清理人员对清理结果都签字确认。反映的问题失实。
5、我村在外工作的夏美林筹集资金4万元,交给村里支持家乡建设,这笔钱被夏华章、邓桐春归为己有。
经查:夏美林为我区富家桥镇工作人员,曾通过努力争取了一笔4万元的“一事一议”资金,此笔资金由区财政局直接拨至凼底乡财政所用于杳塘村1、2组机耕道建设,工程于2012年11月20日验收,工程款在2013年4月付清。反映的问题失实。
6、我村3组困难户(贫困户)夏子荣2011年搬迁房屋,上面给予他7000元资助,但夏子荣没得到分文,全被夏华章等村干部截留贪污了。
经查:从2011 年起至今,我乡的危房改造和异地搬迁审批名单中,均没有“杳塘3组夏子荣”的名字。反映的问题失实。
7、村民种油茶,上面的补贴,村干部虚报种植面积,套取国家资金。
经查:杳塘村没有种植过油茶,杳塘村也没有发放过油茶补助。举报中的油茶应为油菜。我区在2016年发放过一次油菜籽补贴,发放面积为2015年冬的油菜实际种植面积。夏华章在自己和儿子没有种植油菜的情况下,同意邓桐春为自己和其子上报油菜种植面积,套取油菜籽补贴943.8元;邓桐春在自己和儿子没有种植油菜的情况下,为自己和其子上报油菜种植面积,套取油菜籽补贴943.8元。夏华章和邓桐春两人套取的补贴资金,已收缴至乡财政。
8、我村修乡村公路,不公开招标,本来一公里20万元有人承包,村干部却以一公里23万元承包给熟人,从中谋取不义之财。
经查:杳塘村2015年修水泥硬化路时,有很多人都报名修路,其中最低的有人提出来18万一公里修,当时按照区交通局的要求,3.5米宽的路的施工标准是26万左右一公里,在报名的人当中,只有张国泰23万一公里的施工标准达到了交通局的验收标准,所以杳塘村的水泥硬化路按照23万一公里的标准发包给了张国泰施工。群众的集资款是由各组自行推荐人员收集的。1、2组由邓桐春、邓义朝、邓柳林3人负责收款;3、4组由蒋和平、夏汉龙、刘建国3人负责收款;5、6、7组由夏华章、夏天明、夏古章3人负责收款。硬化路工程完工后,对收集的集资款开支情况算了账,并告诉了群众,没有人提出异议。反映的问题失实。
9、夏姓山林250余亩,都是松林,以4万元价格卖给他人,原要求买主负责撩壕并栽种外国松,买主砍掉松林后,只做了栽种,没有撩壕,现成了茅草山。
经查:夏姓公山(猪婆冲)出售共得收入38800元,开支包括砍山造林34000元,清明看山780元,柴火钱1300元,结余2720元。此笔账目在夏家族内2017年7月11日已进行了清账。余款由夏光宇保管。现在栽种的树木已经成林,林木的所有权归生产队集体所有,而不是村集体,所以村委会也没有管护的义务。反映的问题失实。
10、我村有上千亩的生态林,可在乡里公布我村生态林为0,乡里未上报,村干部贪污,生态林补贴15元/亩。
经查:杳塘村在林业局登记备案的生态效益林面积共254.5亩,这块生态林从2016年起才开始发放森林生态效益林补偿基金,发放标准为14.5元每亩,共3690.25元。此款于2016年拨至凼底乡财政所村级资金统管户后,一直停留在账户上村里没有领取。反映的问题失实。
11、2014年突发洪水,160余亩水稻被淹,损失惨重,上面来人拍了照,村里也上报了,可群众未得一分受灾的钱或物。
经查:2014年我乡并没有发生大的洪水,上级部门也没有给杳塘村下拨过救灾款物。2015年11月我乡遭受了特大洪水,其中杳塘村共有40余亩稻田被淹,我乡下拨给村里面水淹救灾款8000元,村委会实际发放给群众救灾款3200元,分别为:夏汉龙100元,夏美焕380元,夏汉松360元,雷良枕60元,夏汉能180元,夏汉仁300元,夏汉凤60元,刘国贤160元,蒋崇明100元,刘解明80元,刘建国100元,陈春玉180元,蒋崇军120元,潘群汉60元,谢定芳60元,刘邦贤60元,夏华林120元,夏佳涛40元,夏柏林100元,夏绍学380元,夏儒君200元。其余的4800元,夏华章和邓桐春在未经群众同意的情况下用于村委会的日常开支。
12、五保户夏子华建房上面拨款是29000元,可夏华章等人包给他们建房只花2万元。
经查:夏子华是我乡上报的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户对象,他的危房改造完工后,2万元改造款是直接打入夏子华本人存折账户的。根据零政办函[2015]53号《关于印发零陵区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我区2015年危房改造补助的最高标准就是2万元一户,不存在拨款29000元的情况。反映的问题失实。
三、工作处理情况
1、网络举报中所反映的问题,2、7、11属实,其他的均失实。
2、针对上述调查属实的问题,对夏华章的处理情况如下:凼底乡党委于2017年9月11日对其立案审查,并将立案结果反馈给了信访人代表;2017年11月29日免去其江边村支书职务,同时将免职决定反馈给了信访人代表。2018年2月27日,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并报区纪委案审室审理同意,给予夏华章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影响期一年半(文件号为凼委发【2018】11号)。2018年2月28日,凼底乡党委在江边村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对夏华章的处分决定。2018年3月1日,凼底乡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和信访人召开协调会,信访人对处分结果不满意,并拒绝在答复意见书上签字。自3月初以来,信访人多次发帖,乡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与信访人解释沟通,但是收效甚微。
3、原杳塘村村秘书邓桐春,乡党委已对其立案审查,并免去其江边村支部委员职务,邓桐春的案卷将尽快移送区纪委案审室审理,待审理结束后,凼底乡党委将根据审理意见对其进行党纪处分。
4、凼底乡政府将及时向信访人通报案件处理情况,并做好信访人的思想工作。
零陵区凼底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6日
这种根本查不到实质的东西
别的我不清楚,但是凼底乡调查的第9,明显是睁着眼睛说瞎话。这种声明有何意义,凼底乡官员去过夏姓山林,曾经全是松树。现在全是茅草,清明和过年,我和我亲人,找亲人坟墓找三小时。这样忽悠网友调查有何意义,已经成林,看到这样忽悠网友的调查,真是太心痛了。
2018-03-24 15: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