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依法查处强行霸占抢夺责任承包山森田土300亩,黑道政府组织侵犯人权刑事一案:
原告: 伍开来男汉族现年75岁,农民,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天门乡,鹅坪村11组。
被告: 魏怡坤组长(党员),男,汉族(土霸王)现年60岁,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天门乡,鹅坪村11组。
被告: 陸自坪会计,男,汉族,现年55岁(土霸王),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天门乡,鹅坪村11组。
被告: 陸声楚,男,汉族,现年60岁(党员)刁民,土霸王,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天门乡,鹅坪村11组。
被告三人合谋团伙,强行抢夺合法承包山林田土,暗自瓜分,多占多用,违反了森林法,林业之定的政策。
承包的权属,一,二,三,
(1)
1981年至84年,正是责任制,承包,当年当天,中共中央政策使人民致富,农村山林田土承包到合法人,按合法均分,原告伍开来全家合法10口人,承包山林大块七片,小块六片,稻田1,98亩,山林随土,土随山林,面积300亩,管理使用五年之久,是不是我的权属。
县与乡政府是连脚裤,听耳边风,乡政府与村干部错拆不分,官官相护,对侍弱者合法群众难以生存。被告三人土匪组织为首,日夜开黑会,恶毒陷害,把原告,84年4月20日,承包地稻田1.98亩,禾苗全部拔光,假装种杉苗,当天报告乡政府和村干部都不理踩,反说双方有错,乡村干部不突出政策法律说话,第二天被组长土霸王把玉米,青苗,红薯,花生,豆角,蔬菜青苗,全部拔光,这是我承包地,他们强行抢夺我的管理,他们用人粪泼满我全身,报告乡政府村干部,他们无人讲公道,合谋策划,用职权教唆组织坏人,暗地瓜分,有人阻止也无用,我报告申请县政法委和新化县法院给我开庭审理。
(2)
权属:一年三次判决,(2007)新法民初字第517号民事判决书。以祖屋背后千斤茶园,四底介止,上底鹅坪山介,下底公路,左底唐育甫屋背后,右底唐龙华墨水组,山介止面积若有80亩左右,被告方没有权属证的判决伍开来全家管理使用
政府制造冤假错案:
1.被乡村政府组织,贼人抢夺承包,灭户口不上报。
2.承包了五年的山地,田土,乡村注册合法不发权属证。
3.乡村与组贼合伙制造冤假错案,明明承包了山林田土300亩,被强盗抢夺瓜分,捏造是非,说到江西去了,没帮伍开来分山村田土了。
4.滥用权力公章,立假案买假证,侵犯合法群众权益。
5.侵犯人权,干部打合法群众,于打街檐狗犬,威协了干部经济剥皮,推进牢房权权力侵犯等等……
娄底人民法院审判(2009)娄中民一於字第320号裁定书,发回新化县人民法院再重审。(2009)新法民初字第1377号民事判决书。
两面人: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村干部带引组贼人到娄底法院,立假案买假证,滥用公章和职权,联系刘一平院长,委托新化法院刘登秀庭长,重审一案,政府与法院污言污语把合法群众作一个皮球踢来踢去32年,不采助施,明明是抢劫不抓,官官相护,让犯人逃跑。
(3)权属:
湖南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
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编号003955新化县法院审判(2007)新法民初字第517民事判决执行到位,要执行到位。
新化县法院2012年8月21日
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编号002725
(2007)新法民初字第517号判决书,要执行到位
新化县法院执行到位2011年12月27日
中共湖南省政法委员会编号no161414
兹有伍开来,到省联合接访中心
(2007)新法民初字第517号民事判决未执行到位
请新化法院,执行到位。2016年8月15日
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编号no.000086
娄底中级人民法院
兹有伍开来,新化县法院一事未于执行(2007)新法民初字第517号民事判决,现转你单位接待,请依法妥善处理。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5月4日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湘高法访字第528号
娄底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处理2012年8月20日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驻京工作组
娄底中级人民法院(2014)湘高法(京)访字第857号,伍开来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执行问题一案,不服新化县法院(2009)新法民初字第1377号判决裁定(2014)8月21日到最高人民上访,提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刑事新政〉〈诉讼法〉现介绍来你院处理。娄底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8月21日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驻京工作组
娄底中级人民法院(2015)湘高法(京)访字第593号,因伍开来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一案不服(2009)新法民初字第1377判决,于2015年,5月4日到最高人民法院上访,提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刑事行政诉讼法〉〉娄底中级人民法院处理2015年5月4日
娄底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
娄底涉法涉诉移字(2016)第8号
新化县人民法院:
本中心于2016年8月17日接到信访人伍开来,来访其反映(2007)新法民初字第517号判决未执行到位,因现将该事项移送到你单位处理。
娄底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2016年8月17日
娄底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
娄底市2016年1月18日,联合接访中心星期一
邓向阳---政法书记
李旭娇---检察院副检察长
肖继强--中院副院长
陈志--公安局党组委纪委书记
泽波--市司法局党组委副局长
娄底市联合接访中心
因伍开来(2007)新法民初字第517号判决书未执行,新化人民法院要执行到位,2016年,1月18日
娄底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
娄底市涉法涉诉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
沈裕辉--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张千军--检察院
朱青春--公安局
楊时中--司法局
娄底市联合接访中心
因伍开来(2007)新法民初学第517号判决书未执行到位,请新化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到位2016年1月11日
娄底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
娄底市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联合接访中心,下一步,打行政官司,如有困难可以到司法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刘一平院长提示2015年9月28日
娄底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
娄底市2015年10月26日星期一接访中心
李连湘--政法书记
谢连平--法院副院长
程晓卫--司法局主席
吴主任--公安局捡察院
娄底市联合接访中心
因伍开来(2007)新法民初字第517号判决未执行,要执行到位
新化县人民法院2016年10月26日
上级批示,下级无人办理
本人伍开来生于1942年,3月6日湖南省,新化县,天门乡,鹅坪村,第十一村民小组022号
电话:15073814171 13538300438(女儿)
红网栏目组:
网友于2017年2月18在贵栏目组发表了《新化县鹅坪村干部强行霸占抢夺责任承包山森田土300亩》一帖,我乡知悉后高度重视,就帖文中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和反映基本诉求
伍开来,男,汉族,生于1942年3月,天门乡鹅坪村十一组村民,身份证号码:432524194203060918,电话号码:15073814171,其本人居住在天门乡鹅坪村,老婆子女居住在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上富镇。
反映基本诉求:要求鹅坪村十一组(原淘金坪组)村民归还其山林权属。
二、伍开来上访事件情况
“四固定”时期,伍开来由鹅坪村接木溪组迁入淘金坪组,当时带过去130余亩山林。长期以来他与该组群众一直不和而有心迁入江西,84年林业“三定”时,他在江西种田,该组在集体山林承包分配时,由于无法联系他,将他从接木溪带过来的山林悉数承包给他,这与他应该承包的面积基本相符。自1989年开始,他就不断上访,要求对该组的山林重新发包,在这一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他就不断地对该组其他户主的林地提出林权权属要求。
三、伍开来上访事项的处理情况
伍开来上访近三十年来,历届乡党委、政府都做过大量的工作。1989年,由当时的人大主席戴子光牵头,组织多部门进行调查处理;1995年撤区并乡时,由当时的乡长周先球牵头,进行调查处理;2005年,由当时的副书记金波组织林业、国土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调处;2007年由当时的副乡长廖云臻牵头进行了处理;2008年伍开来先后上诉到县、市人民法院,法院以林业权属纠纷应由当地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决定之后再受理为由予以退回;2009年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吴永锐牵头进行调处;2010年天门乡人民政府通过多方努力把伍开来的儿子从江西找回,召集县林业局、乡林业站、司法所、鹅坪村村干部,十一组村民和乡里主管政法和林业的干部,由乡长刘文瑞亲自主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许之以利,但他们不同意息访息诉。2011年,由当时的副县长袁湘益包案,县林业局牵头,乡政府配合,对伍开来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并就林地权属做了调查结论:伍开来的诉求无法律和政策依据,对他的诉求予以否决。而伍开来固执的要求政府一定要多分几个人的山林面积给他,才息访息诉。
2017-02-18 15: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