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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毛田镇信访办对刘仁池信访一事虚假隐瞒处理

2018-8-18 23:36:35发布87次查看
关于湘乡市毛田镇信访办对刘仁池信访处理一事虚假隐瞒处理和村书记陈志勇不作为的投诉信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好!
我叫刘仁池,现住湘乡市毛田镇天门山村白石组,我现在投诉湘乡市毛田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信访部门,投诉其工作人员工作失责,,未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立足于为信访人解决困难的出发点,对本人于2017年9月13日提交的编号为43201709138150的信访诉求进行虚假隐瞒处理,其处理的毛综信访答字[2017.3号]文件内容严重偏离事实,工作人员弄虚作假,不调查,自始至终没和本人见过面谈过话。该所作所为损害了湘乡市毛田镇信访办作为政府部门为民求是的公众形象,相反瞒上欺下,对湘乡市信访办下达的处理要求敷衍了事,同时处理意见也对本人进行隐瞒。本人收到湖南网上信访投诉平台政务外网短信平台的通知,即毛田镇信访办将在60天内办理完毕并给您出具答复意见书。本人作为农民,不具备上网条件和能力来查询到网上处理结果,同时毛田镇信访办伪造送达回证,本人至今都未收到毛田镇信访办发布的书面答复意见书。本人在一直未等到处理结果的情况下,在约第60天前往毛田镇信访办进行结果查询,结果告知已经过了信访结果申诉有效期,造成本人错过规定的申诉时间。同时,本人投诉村书记陈志勇不作为,导致本人诉求几年来未得到妥善处理,相反事件还更加恶化,导致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本人现恳请上级部门能够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此事进行严肃调查,同时为本人之前诉求的投诉请求进行处理。
现投诉详情如下:
调查核实情况存在严重虚假问题,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本人从未接到毛田镇信访办就信访事件做调查的任何形式的通知,信访调查在无本人参与和核实的情况下,毛田镇信访办就单方面发布虚假调查核实结果。由此可见,信访调查仅仅就是不基于真实性走下形式和过场,未体现政府部门做事最起码该具备的责任和态度,同时也损害了本人的切身利益。
第二、综治办工作人员,不调查,私自下结论,晒谷坪硬化背景描述粗苗淡写,相反还把莫须有的责任推到本人身上。这当然也和村书记陈志勇也有很大关系,因为他的不作为,缺乏担当和出尔反尔,导致原本很简单的事情搞得越来越复杂。我家门前的晒谷坪是我家的私有土地,在本村竹家组因修路时因大型车辆经过我家晒谷坪,导致我家晒谷坪严重被损坏,当年陈志勇作为村委书记,是他牵头对我家晒谷坪进行硬化修复,是他在当着一些群众的面保证该晒谷坪所有权仍属于本人家所有的情况下,本人才同意晒谷坪进行硬化。陈志勇书记没有本着一个村干部该有的公平公正和为民解忧的实事态度,相反还矢口否认他在公众面前做出的承诺,否认道路所有权属于本人家,直接导致村上一些不明事理的相关利益人对我家有意见,同时也激发了一些矛盾,派出所还因此事出过两次警。我家多次向村上书记陈志勇反映,要求村上出面协调好,不能损坏我家的利益,他要么不理,要么就是当面一套背面一套,事情过去几年都没有得到解决。本人作为农民,在见自家面临无晒谷坪晒谷的情况下,以及晒谷坪随时会被大型车辆压坏的情况下,才迫不得已设置路障,但出发点绝不是为难同村人为自己找麻烦。本人是在陈志勇无担当和无能力解决此问题的情况下,才诉诸于湘乡市信访办,期待事情能够得公平公正的处理。
第三、调解协议严重作假。文件中声称协议结果为:村上出资3000元给本人,由本人自行对道路边缘进行砌石磡拓宽,在不影响晒谷坪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可以经过大车,刘仁池表示同意。本人对此表示实属天方夜谭。该协议结果是系村委书记陈志勇单方面提供还是系毛田镇信访办真实性调查?拓宽道路成本核算和补偿依据何在?由本人亏本自行拓宽自家道路道理何在?经过大车对本人晒谷坪造成损坏,村委解决方案何在?协议结果书面证明文件何在?
第四,毛田信访办至今都未按照信访处理规定将信访处理结果通知本人。毛田信访办为经办机构,且和本人家地址区区十来公里,且已有本人电话,为何本人一直未接到电话通知和书面送达文件?毛田信访办是否认真执行信访结果送达流程?送达回证上代收人签字和代收理由为驻村干部转交,驻村干部姓名何在?以何依据来确保信访结果按时到达信访人手中?从始至终处理的公正性和专业性体现在哪?
综上四点所述,本人极度不认同本人所反映的诉求已调解到位。现在社会是一个文明的法制社会,本人相信大环境下的政府处理案件是讲究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且处理结果是有法有据可依的。本人现真诚恳请上级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对本人诉求进行真实的详细调查,证实本人对自家晒谷坪的所有权问题,以及保障本人作为农民晒谷的最基本权益。
另,附件为毛田镇信访办发布的虚假处理答复建议,请上级领导审阅,并督促落实处理为感!
投诉人:刘仁池
2017年11月30日
投诉已有数日,但是一直未有投诉处理。
目前投诉处理已经下发,村干部有走访我家,尽管目前还没有解决问题,但是感谢红网和相关部门。
  刘仁池信访事项调查情况
经查,信访人的晒谷坪前面原先有一条机耕道,可以过小车,后来为了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对刘仁池家坪前的机耕道进行了硬化,由于道路硬化后比晒谷坪高出了十几厘米,因此对晒谷坪也一道进行了硬化。
现在由于信访人认为车辆经过晒谷坪,带来了泥沙,使晒谷坪无法正常晒谷,遂在路上设立了路障,不让大车经过,组上群众意见很大,针对该情况,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多次上门进行了协调做工作,后达成口头调解协议:由村上出资3000元给刘仁池,由刘仁池自行对道路的边缘进行砌石磡拓宽,在不影响晒谷坪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可以经过大车,但由于刘仁池一直未履行协议内容(路基砌石磡拓宽),因此3000元暂未付款。
目前,由于信访人对调解协议内容拒不履行,不服从调解,组上群众已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进行判决。
毛田镇政府:
关于你们第二次虚假处理本人信访事项:
1、你们一门不出二门不迈又有何依据做出此调查结果?本人第二次做出此投诉后,就村书记陈志勇来过我家,还是想单方面强制我家接受这个结果,没有沟通的余地,根本就是走形式,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你们在本人第二次投诉后,从未和本人做过调查,相反就仅仅听信陈志勇一面之词,你们实事求是和负责任的态度在哪?
2、你们回复中经文字游戏改成:“后达成口头调解协议”。本人从未接受此处理结果。你们给出的所谓解决方案,纯属天方夜谭,是对本人的一种糊弄,根本就不是真心在办事!对道路的边缘进行砌石磡拓宽,花费成本根本3000元未能解决,石头花费就要接近1000元,沙子成本接近1000,水泥也花费不少,人工费是180-200元一天,且砌石磡拓宽地方是我家杂屋地块,按照此计算,本人还需要垫付不少钱在自家的土地上进行砌石磡拓宽??
3、你们不仅欺骗声称已达成口头调解协议,还非常不专业的要求本人去履行一个虚假的口头协议。本人相信专业的处理是要求信访人履行书面协议而非口头协议。
4、本人对你们的上述投诉信中,关于你们虚假和隐瞒处理我信访一事,为何不做正面说明?
关于本人家晒谷坪,本人再三声明如下:
1、晒谷坪处原先并非就有现成机耕道,而是属于本人家所有。本人有历任多位村干部做书面证明,请毛田镇政府尊重历史来处理本人此事!
2、本人相信法律是维护我权益的有力武器,能够还我公正,所以本人随时准备应诉!
3、事不过三,如毛田镇政府再三虚假处理本人此事,本人将保留向上级政府寻求公正的权利!
4、本人将利用网络力量来还我公正!
2017-11-30 11: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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