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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中医医院员工待遇有待提高

2018-8-18 15:54:49发布69次查看
我,是湘潭县中医医院的一名普通的临床医务人员。从业十多年来,我都一直自豪。可是,现在我不得不思考,这样的日子我过不过得下去。去年,我们都从以前老旧差的旧病房搬到了现如今高大上的住院大楼里。虽然环境提高了,但是待遇每况愈下。从去年开始每个月的奖金都一拖再拖,到现在已经四月中旬,我们还在期待2017年二月的奖金,我们也理解。毕竟医院盖住院大楼向银行贷款,资金紧张,我们也理解。可是从今年开始,咱们医院出了新规定,发放的奖金全院克扣40%所有人只发放月奖金的60%,我们也忍一忍,毕竟这都是为了我们医院以后的好日子。但是,就在上星期,医院发放通知“2015年开门红包违规发放,请下列....退还200元。”今天又来了一条通知“接人事局通知,收取2016年1月至12月,档案费200元每年,我们蒙了,二月的奖金900元,到现在还没有发放下来,现在告诉我们要退400元。国家早就已经取消收取档案费,这是哪门子的档案费?!
上面财务管理严格,拿下面员工宰割。
  网友你好!关于《湘潭县中医医院违规收取档案管理费》和《湘潭县中医医院员工待遇有待提高》的网帖我院已收悉。我院组织相关人员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退还开门红包200元”的情况。根据湘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转发县纪委〈关于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潭县卫计发〔2017〕23号)文件要求,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都必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经自查发现 ,我院2013年医院干部职工的开门红包200元属于违规发放,根据相关规定,当年领取了开门红包现在职在岗人员将此红包予以退缴。
二是关于“医院代收档案费200元每年”的情况。根据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2014〕90号)和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明确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潭价服〔2011〕86号)等文件精神,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和档案在县人才交流中心的正式在编人员需交纳档案管理费200元每年。根据县人社局的统一安排,此两类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费由医院代收,再统一上交人才交流中心。
三是关于“医院工作人员待遇偏低”的情况。医院从2017年1月1日起,医院实行工资套改,每年医院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需增加950万元,职工工资增加660万元,发放的绩效奖金减少600万元左右,医院在职工福利待遇方面的支出明显增加。但由于政策方面的原因,医院职工实发工资和绩效有所减少,在下段工作中医院将尽最大努力保障和提升职工的福利待遇,同时也请医院广大干部职工理解。
当前,医院正处在拓展业务,改善环境,提升医疗技术和服务的关键时期,希望全院广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努力奋斗,确保医院平稳、健康、持续发展,共同创造湘潭县中医医院的美好明天。
最后,感谢网友对我院的关心和支持。
湘潭县中医医院
2017年4月19日
2017-04-17 16: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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