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请求:政府的“民生工程”至今变成烂尾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请求有关国家机关查清事实,负责处理。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事实:因1996年国家建大源渡电站,湘江河水位提高,大浦镇民主街沿江居民房屋61户88空基脚长期浸泡在水中。2002年居民上访强烈要求”异地"撒迁安置,省政府〈湘府阅[2004]44号)明确民主街进行“异地“搬迁安置。
衡东县政府不认真落实上级政府的信访明确处理意见,以谋利为目的滥用职权将省政府的”异地”搬迁改为“就地安置”,把“市场运作”称为“民生工程“。把异地搬迁安置用地134.15亩转卖给了开发商老板尹万仓等人,违规建起了商业街,而县政府的民生工程在第三人的暗箱操作下至今变成了烂尾工程。
没有房屋补偿,没有安置房的居民搬迁方案于2009年6月8日实施。搬迁协议书本身不合法,和野蛮的强抢无异。一年后,2010年9月9日在居民没有搬迁情况下,政府官员采取非法停水、停电、填土堵街道、码头并谩骂、殴打老人。黑白颠倒拘留居民,故意破坏居民房屋。
政府官员大肆贩卖房基地,把街道卖给他人建房,致使街道不通。煽动居民打居民迫使居民拆房交地,以方便他们进行商业运作发黑心财。
我家不是搬迁户,房屋不在民主街,也不是沿江房屋。我家房屋是八十年代建成,砖木结构。儿女们下岗失业以后,在外打零工为生,几十口人就靠这两栋房屋遮风避雨,房屋是我们的命根子。这些情况官员们了如指掌。
然而官员们为谋取私利,不管他人死活,把我家房屋四周用泥土围起来。下雨天,街上的雨水都流淌到我家,导致我家房屋浸泡在雨水中。唆使街上没有道德的居民谭长青等人多次跑到我家寻衅滋事,群殴、谩骂八十多岁的我和我的家人,多次涉黑发生流血事件。政府公安歪曲执法把我受伤的二女儿罗连英拘留。用大气压打井机在我家周围打大铁桩故意破坏房屋。
直至2015年6月12日正值雨季,谭长青一伙又跑到我家房屋右角滋事作案,挖掉我家砌的防水带,打伤我和二女儿罗连英后又拿砍刀继续追逐谩骂进行殴打。连续三次作案,我和二女儿住进了医院而公安机关大肆包庇行凶嫌犯谭长青,造成我人身、财产和经济损害严重。过着精神极度痛苦的生活。
在这里,我一位近九十岁的老人拜求父母官们秉公执法,解救我这行将就木之人于水火。
耄耋老人:刘达云拜上
2017-12-01 16: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