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两河口乡潭口村村民,本应由村干部出面解决,但给他们电话,面说,他们都是甲鱼之头,缩之不出,所以只好由全村村民联合向你们反映此事。
本来河道国家是严禁个人乱开采河沙,但是旧街村民为个人的经济暴力,不顾危机河堤和良田以及河边生活起居的居民生命安全的严重后果,自今年7月以来,擅自用挖土机在潭口村的河丘之上私开河道入口,他们是为了方便车直接开到河丘上拉沙石卖,致使大量河水直接冲向潭口村这边,以前的缓慢细流,现变成水流进而影响严重影响了这边生活的村民。以前2,3岁的小孩在河里洗澡,而现在8,9岁小孩家长也不放心,因为我们村河距只有十米不到的距离。97年洪灾我们村农田冲毁多半,后由移民办潭口村修筑了一条防洪堤,现年久失修,已成危堤,本应由政府牵头修补,可现如今,修补无期,反而任采砂者改河道口后更直接冲向危危可及的河堤。等到明年汛期来临,那么这条河堤必垮无疑,400多亩良田也会受到毁坏,潭口村村民的生活也定受严重影响。现枯水期,就被采砂方改河口冲垮了大约20米长的河堤,上面可派人来看现场。
我们村村民向村乡政府反映多次未果,上次村民集体去乡政府,有书记出面解决,当时书记承偌的很坚决,可是给了我们一张空纸协议书,协议书的几点要求,无一实现,这难道不是糊弄百姓,欺骗百姓,当官不做为之风吗?难道要等悲剧出现,再来补?或者这里面是否又有何县水利局有不可告人的潜规则吗?
由此我们村民看在眼里,气在心中。如今是和谐的法制社会,希望政府能派人下来到现场将这些人的行为制止住,不能让他们继续开采下去,不能让我们美好的家园就这样毁于一旦。希望看见的做官之人都能积极的来管一管,给潭口村还一个安全的家园,给潭口村民一个安身之所。真心希望领导下来实地考察,了解实情还潭口村民一个安静祥和的家园。
关于桑植县潭口村民乱采砂石危及河堤良田,村民生命安全的回复
网友桑植潭口村:
您好!
我局于10月14日接到你在桑植论坛上反映的“桑植县潭口村民乱采砂石危及河堤良田,村民生命安全”的举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实地核查。在此河段采砂的是两河口乡旧街村的向良根。他是通过2013年7月5日我县召开的桑植县河道采砂权公开拍卖会上竞买所得,此河段可采区属于我县公开拍卖的第11标段。向良根以20万元的价格竞拍成交,他们的采砂是属于合法采砂。
二、我县为稳步推进河道采砂权的有偿出让,2012年4月,我县编制完成了《桑植县河道采砂规划》,县人民政府组织专家组进行了审查,于2012年6月对《桑植县河道采砂规划》进行了批复。为保障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2012年12月,我县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河道采砂权拍卖区编制了河道采砂防洪评价报告,2013年2月,该评价报告已由市水利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通过。
三、关于你们反映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果的问题。自2013年9月17日发生此纠纷至2014年6月19日期间我局会同两河口乡政府、采砂业主、潭口村及部分村民代表分别进行了17次调解,但因双方意见不一致而达不成统一意见。
特别是2014年5月5日,两河口乡人民政府向我局递交了彭发斌副县长签字的《关于请求调整两河口乡中小流域治理项目的报告》,我局迅速派技术人员会同两河口乡人民政府、潭口村及群众代表一道,完成了《桑植县两河口乡潭口村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案:一是新修自潭口村去旧街村公路桥下游约50米处开始的护岸87米;二是整修已坍塌的护岸23米;三是整修下河码头1处(宽2米,长6米,高差3米);四是整修施工便道长约200米;总投资20万元左右。并分别于5月12日、5月20日、5月22日、6月5日召开了多轮磋商会,在5月12日和20日两次磋商会上,潭口村的村干部及群众代表均同意只要修了防洪堤,就对河道采砂没有异议,而在5月22日第三次磋商会与村干部和群众代表签订达成协议时,村干部与群众代表提出“我们代表不了村民,要给一周的时间给村民做工作”。6月5日进行第四次磋商时,群众代表重新提出要求:一是同意修河堤,但不能将修河堤和砂场相联系,必须将护堤修好后才能进行砂场生产;二是若修河堤时修建进场公路涉及群众房屋及田地,必须明确补偿资金来源;三是若建堤采砂后,涨洪水造成岸坡冲毁、农田受损、房屋等财产受损,必须由水利局等单位负责;四是若因建堤采砂后,造成村组人员涉水安全事故,必须由水利局负责;五是若建堤采砂后,造成一切无法预计损失及后果,均由水利局等单位负责。因此,协议没有达成。
2014年6月19日由县政府组成的工作组(参加部门有水利、司法、公安、信访、两河口乡政府)在两河口乡政府会议室与潭口村支两委和村民代表再次进行调解。并且潭口村干部与两河口乡政府签订了“承诺书”。两河口乡政府承诺:对于潭口村群众提出的要求解决修筑河堤及修建一条通往下坪的机耕道的要求,乡党委政府承诺予以解决,河堤新修87米,整修23米,总投资额约20万元,待今年汛期结束后组织施工。通往下坪的机耕道,长约1000米,投资约10万元,待潭口村自行土地调整完毕后马上施工。潭口村村支两委承诺:与乡党委政府保持一致,积极做好本村群众工作,保证群众不再阻碍河道内的合法正常采砂经营活动,努力化解好发生的系列矛盾纠纷,为后期乡党委政府承诺的事项顺利进行,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但在县政府工作组确定的6月23日河道采砂正式组织施工时,潭口村民仍下河阻工,导致此承诺失去效力。
谢谢您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桑植县水利局
2014年10月16日
2014-10-13 17:4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