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上级加派力量监督庄泉村换届选举工作
关于网民反映洋泉镇庄泉村换届选举相关情况回复
2017年5月25日21时有网民反映洋泉镇庄泉村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情况。洋泉镇党委高度重视,成立调查组进该村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1、 网民反映选举委员会人员与被选举人是直属亲属关系。
经查选举委员会成员是经村民代表会选举产生,而被选举人也未经村民海选产生。网民所讲选举委员会成员与被选举人是亲属关系不成立。
2、 推选期间有严重拉票行为。
经查,也未掌握谁有拉票赌选的证据。
3、 选举期间本村刘小云威胁支书拉票。
经查了解,上任支书刘喜羊同志,坦言用党性原则担保,海选期间没有找他拉票,更无威胁之事。
4、 推选高职务栏有效,低职务栏无效,而刘小云强行认定低职务栏有效。
经查,庄泉村本次海选所谓的高职务栏有效,低职务栏无效,是指同一张推选票同一个人在高职务栏与低职务栏有推选名字,只选高职务栏,放弃低职务栏。而并非一个选民,总海选票的高职务得票数有效。低职务得票数无效。网民对此有误解。
5、 此次海选刘喜羊带的小组,领210张选票而实际发出140张,另70张不知识谁填写的。
经查,此次海选是按选民名册发票,领票的除委托之外更无其它人代填写。
洋泉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7日
2017-05-25 21:5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