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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政府:开发商强行动工打人,请主持公道

2018-8-17 17:10:38发布55次查看
弱势百姓无权无势何为受这么多罪?
我是平民百姓张玉清,今年64岁,小学文化,因我是民告官。
2016年10月27日,我今与老板发生了大战争,强行在我的房子动 工,并还打了我,我打110出警到了派出所,没人管,我就对老板说,我不会吧休要你做不成生意,我现回去,下午放一身黑衣服再与你干,下午我再到现场还在动工,老扳还不让我进自家房,我再次打了几个110,手机没有一点反应,我也打了房产局的局长刘运华手机,我说你房产局的声明承络,现已在我家的土地上强制动工。已经违犯了声明承络是违法行为:全是你们房产局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害得我好苦,刘运华局长答说:我正有事忙就挂了电话。后来打电话是通不接了。打记者电话也说有事忙。以前记者收了我的所有的材料,他完全知实情。我也打了电话给区信访局长,他要我打110,我也打了给我社区要他去街道办事处去反映。社区人答应。我也打了12345市长电话,反映我打110派出所不管。我明天会再去坚守我家房子。我也说了过激话,,,。第二天因有各部门的干部有法不依,对抗法律法规,保护开发商,有官权的支柱,就敢狗胆包天,就无法无天在我家有99年9月仅是人民政府发的土地使用权证64、1平方米没有得到法律保护。还是以抢的土匪强盗行为强制在我家合法土地上动工。还有不有王法。弱势百姓无权无势何为受这么多罪?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2914978
此致
控告人:张玉清
2016年10月7日
建议把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说清楚。
地方政府是保护开发商的完全利益,你一介小小老百姓敢于与开发商作对,就是与地方政府作对。而警察与媒体记者是吃政府饭的。在大事大非面前,他们肯定是站在开发商与政府这边的,这是原则问题。
民告官得到是公安执法违法,法院枉法裁判,
坚持已办错案不敢纠。带头有法不依,公理何在?
我是平民百姓张玉清,今年64岁,小学文化,因我是民告官。也就 民告官真是比登天还要难。再有依有据有理,也上告无门,我有理的案也各公安司法部门也不给立案也不给一个立案不立案文书说,有法规定首先自不依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巳合法利益讨公道行不通,因我是无权无势弱势百姓老太婆。是因房产局政府部门办事人特意不履行职责,不实事求亊依法办事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违法行为。自巳的合法财产都是正规合法全盖有人民政府的大印,但政府部门及一审至高院导致冤假错案不纠到至今,我写了很多的诉求反映了我家所有的真实事实。也不见解决。
因我是民告官:本应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还还隐瞒我的所有合法证据,故意配合设圈套作出全部枉法裁决。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其最终目的和目标必须是让人民满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但至今有错必纠将我逼上进京维权上访之路,过着流浪生活。过着水深火海痛苦之中生活,来残害百姓,冤案何时才能平反?公平正义谁来维护! 法院枉法裁决,公理何在?
因我是民告官:也就公安执法犯法,我坚守自巳的合法财产。公安南塔泒出所维护开发商违法行为反还将我拘留10天。而对方开发商凶犯在时是本市的市长向力力的侄子,有靠背山称王称霸二次损坏我家财产1万多元,并扬言说他有的是钱, 说要打死我,有几个人对我老太婆行凶、还把我坚守的棚房放火烧掉:旁人看他们对我所作所为行为打报不平说公道。还派人去威胁他们要他们少菅闲事。因本市的整个工程都是本市的市长向力力包的工程。在以权大于法被骗进入南塔派出所快速非法拘留我,并沠出所在拘留要送拘留所之前有个警察对我说,这个工程花那么多钱,还在乎赔你这点钱,就4个人强行抬我上了警车送到派出所,在 2016年10月27日被打,当时被打的脚没有显出来,在这二天开始痛,也明显的显示青祡的印子,我也就跑了各部门去上访反映了情况也说被打的之事,他们都说你被打,可以打110,不管就打12345热线市长电话,再不管就多打12345热线市长电话,另说打人是另一回事,现可到派出所去报案,我也知道苏仙南塔派不会维护我们弱势百姓的。是维护和保护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我也就下午抱着去式式,可真正是如址,值警人说那房子不是你家的房,你所有的证据政府都不认可的,是别人花钱建的房子,又有合法协议合同。我说不知是否鉴了协议合同,就是鉴了协议合同也是无效的,我都是正规合法全盖有人民政府的大印红章子,靠强就能抢到别人的房子就是谁的?并问我证据是好久的,我说是共产党时候的不是国民党的。我说我家房有受法律保护的130平方米,但我也有法院的枉法栽判我不认可的那31多平方米,也所作为法律文书为准,是为我的房子就不能动。有在2011年8月12日开发商有限公司与郴州市房产局的承略声明并盖有二个开发商有限公司与郴州市房产局大公红章是生效的是受法律保护,必顺尊守承略,违约是违法的。我并拿出我的正规合法的证据给他们看,值警人说这是复卬的,又说复卬没有红章,我指着我有所有有复印的红章子,值警人又说这是图片的,要那自纸复印的。没法尽说歪理等等,因我在当天被不准让我进自家房又被打我在气愤之下反抗砸了自家房门小玻璃,以便自从门好趴进去。也就值警人以抓这点问另一个值警人说当天砸了玻璃拍了照没有,那值警人说拍了。我说他们在我的合法土地上强建房子是侵权违法行为也是侵犯了人权。值警人说你的事我们管不了。我今只是说打人的事。值警人说他们也管不了。我说你们为什么大声凶对我说话。你们平时对人凶惯了。并还说去进法院。晚上在家我又打12345热线市长电话。也是同样如址不帮百姓说话,还说是政府棚房改造,要我配合政府。我也说了我所有理由。最后说了一句不予受理结束打发人民了事。这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
根据1954年国家颁布的宪法规定:第十一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第十二条、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及继承权。 以1982年宪法为基础修正的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党和中央政府更是下决心加快国家的法制化建设进程。修宪,实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方略,以宪法形式,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第七十一条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七十二条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第三条 第一款: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城市私有房屋的所有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毁坏城市私有房屋。第六条 第一款:城市私有房屋的所有人,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经审查核实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依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为了确保所有权归属,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对于私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变更、丧失实行登记制度。无论是因任何合法原因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都需要履行登记手续。
2016-10-28 14: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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