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津市市政府,:作为中亿百联的受害人员,昨天参加了11,27中亿百联携款跑路案件的信访会,会议有公安局长,工商局长,银行行长,金融办都参与了,主要是告诉我们这些受害者,津市市中亿百联是津市政府引进的合法的投资担保中介公司,每年金融办都对其业务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问题,银行也对其进行了监控,如果不监控,将会有更多的受害者,公安部门是在尽力侦破案件。感觉就是一场政府的表彰会。
作为中亿百联的受害者,我就想知道以下几点,1,中亿百联是津市政府引进的金融投资公司,(2014年津市市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王学武市长着重提到。)其目的是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发展实体经济,我们信任政府,投资中亿百联有错吗?2.中亿百联的营业执照上写的有经营范围上投资担保业务一项,请问投资担保300万元的注册资本够吗?至少要上千万吧。那他们300万元是怎么办得下证件的,这也是一个疑问?3,金融办每年都有对其业务、操作流程进行检查,我就想知道,是真的检查了吗?还是光收点钱,吃点饭,怎么该公司成立了快三年,都没有查出一点问题,让一个骗子公司光明正大的行骗,监督部门都不能发现其问题,普通的老百姓就更没有防范之力了。
作为一级的地方政府,是老百姓的天,是造福一方的父母官;,然而在今天看来,津市政府确负有引狼入室,监管失职,督导不力等责。致使200多个受害家庭终日郁郁寡欢,以泪洗面,4000多万资金血本未归,难道这些苦痛要这些勤劳善良的事老百姓来承担吗?津市市政府部门就不该担责吗?当我们说到是政府的责任时,政府的官员确说,你们可以去告,我想大家今年都知道的湖北沉船事件,天津爆炸事件,难道有老百姓去告吗?都是政府主动查清责任所在,然后主动承担责任,这起中亿百联诈骗携款跑路事件,一样也危害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难道不可以查清责任吗?不可以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党是人民的党,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此时政府要为人民做主,人民有困难,政府就要为人民服务,先不要说政府有没有责任,理当也要为人民撑腰。
就我们了解的情况,当初颜俊注册资本来路不明,注册时颜俊是带罪之身,经营时毫无规范可言;颜俊跑路后政府说他们没有责任,那么请问谁有责任???
《公司法》是的,也许某些官员并不是有意要给犯罪分子提供帮助,包庇,但事实上已经形成了这样的事实,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帮助,也在无意当中包庇了罪犯;那ta们就是渎职,比那些罪犯更可恨,可恶。
因为,要不是他们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出现,老百姓也不会轻易的相信那些罪犯,也不会轻易的上当。
2015-12-12 09: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