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县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第三方治理承包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举报书
致:湘潭县纪委
“湘潭县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第三方治理承包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17】061318、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lyzc-170660-1”政府采购项目本是中央为了改善湖南土壤重金属污染而划拨的专项资金,用于土壤重金属治理的招投标项目,但在湘潭县实际操作过程中,被部分手握权力的领导进行干预,进行暗箱操作,导致结果不公平不公正:
1、评标过程中,湘潭县农业局副局长丁唯芳,又是采购人代表,又对评标进行打分,不符合招投标程序。
2、湘潭县农业局副局长丁唯芳作为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不仅对“评审因素及标准”中的33分随意打分,还无视评审专家的意见,主动干预专家打分,把持中标结果,导致评审专家的评审成为“走走程序”,浪费专家时间。
3、基于以上两点,导致评审结果不合理,许多企业原本不可能中标,结果以高分中标,举例以供核查:
湘潭源远海泡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85.73分中标,但根据该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该企业不具备“从事环保、土肥、农学、植保、农机等方面的全职高级技术人员3人以上”,扣4.5分;不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开户银行等级aaa信用等级证书”,扣4分;不具备“2014年6月-2017年6月有承担过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项目实施相关业绩”扣4分;不具备“财务状况”中的得分项,扣4分,总扣16.5分(以上所举该企业的资料,如在标书中有提供,应为造假),该企业的其他资料也不可能得到满分,因此,这必然是相关权利人利益勾连进行暗箱操作的结果。
其他中标企业情况就不一一举例,但采购方代表如此无视党纪国法,蛮横的干预采购过程及结果,不顾土壤修复利国利民的宗旨,将浪费国家专项资金5000多万,浪费专家宝贵时间,浪费投标企业时间、精力,法理不容,理应深究。
由于举报对象主管湘潭县农业,位高权重,本人担心报复,就不实名举报,但保证举报资料属实,希望纪委及相关领导进行核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树立,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宣布此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举报人:雷锋
2017年7月10日
一家湘潭国有股份制企业投诉有用?我党原则是什么大家都懂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委已收悉。目前,已安排人员对此进行调查核实。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湘潭县纪委监察局
2017年7月12日
2017-07-10 15: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