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新化西河镇大石村前支书主任陈光华陈光辉
西河镇党委、纪委:
我们是新化县西河镇大石村村民,现集体联名对本村前任支部书记陈光华村主任陈光辉两兄弟,违法违纪、贪污、挪用公款以及索拿卡要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和控告。请求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给百姓一个明确交代。
一、陈光华基本情况:
陈光华,男,汉族,现年 48 岁,中共党员,从2011年起担任大石村支部书记,陈光辉,现年 51 岁,男,汉族,系陈光华 亲兄弟。陈光辉为人凶狠,横行霸道,对上欺骗政府,对下欺骗 百姓,自从担任村主任以来,他是敢贪、敢骗(骗取国家的项目补助资金)强行索拿卡要,假公济私,唯利是图,任人为亲,损人利己,在我村真是无恶不作,他自从 2014 年以来,更加肆无忌惮,贪污本性更加猖狂,使我大石村村级财务陷入一片混乱之中,此等蛙虫不除,我大石村难以安宁。
二、陈光华涉嫌及陈光辉两兄弟违法犯罪的情况
陈光华、陈光辉两兄弟的主要违法违纪贪污以及索拿卡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1、2014年新化县审计局在大石村搞帮扶,为大石村修建五保”之家(15万元)和电排(14.8万元)两个项目,在审计局领导和各单位的支持下,项目顺利确定,后审计局领导明确规定,不允许任何村干部承包修建。但陈光华和其兄陈光辉(大石村村主任)却不顾审计局领导的明确规定,而是利用他两兄弟的职务之便 ,村里即没召开任何会议,又没采取任何招投标的情况下,指使其哥陈光辉(大石村村主任)的儿子陈建湘的名义与村支两委书面合同以29.8 万元修建两项目,五保之家修整完工,村长陈光辉以承包亏损为由,私自为其儿子追加3万元做屋顶,待电排和五保之家完工后,与村里结帐时却变成41.044 万元(其中电排20.11万元,五保之家20.934万)他两兄弟既没有通过其他村支两委领导,又没有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就私自增加了11.244万元,事后陈光华对村里其他人讲,说是县里有关领导要回扣为由,于 2015年 10 月14 日在文书于里拿走了4.5 万元,中间又拿去 0.5 万元,后来又于2016年5月25日拿走1万元 ,另外还有2.34万元不知去向,试问,难道县里领导就连这些资金也要回扣吗?在大力反腐昌廉的今天,难道政府还容许 这样的歪邪风气存在吗?五保之家建在原大石楚才小学中,占地面积不足100 平米(附件1,附图) 电排建在大石村9组,请上级领导实地去看一下,如此简单构造的五保之家和从未使用过 的电排,并且老百姓根本就受不了益的两项目即花了40多万元,大石村的全村群众都清楚这两项目只不过是陈光华与陈光辉两兄弟从上面骗取国家资金的晃子 。
二、陈光辉索拿卡要的霸道行为
2014年大石村三组村民刘助长的危房改造 ,国家财政补贴
款是0.7万元,村长陈光辉却找刘助长要了3000元,还有本村1组村民伍玉新的危房补助款也被陈光辉分两次拿走1600元(附件6证明),像这样的事情 ,全村的危房改造户都有这样的事实,在此就不一一列举,像这样的村干部何来为全村老百姓服务。
三、陈光华、陈光辉两兄弟巧立名目,以村民名义骗取国家资金。
2014年陈光华、陈光辉两兄弟以本村村民胡求安、刘华荣、刘光福、伍正华、刘光荣、周日新等人以养猪专业户的名义从畜 牧水产局骗取每户扶持资金 5000 元,合计 3 万元 ,而此六位户主却分文未得,3 万元补助资金全部进了陈光华两兄弟的腰包。
四、2013年大石村一组建桥,承包者是村主任陈光辉,桥长17米宽3.4米,完工后立碑,上面清楚记载政府奖补资金5万元 ,社会捐助 6万元,其它项目资金6万元,义务工1200个(承包方要求一组全体村民每人3个义务工)没做满 3个工日的按每天150元工资标准补钱给承包者,有些外出务工人员和家中少劳动的村民己全部按150元/工日补足了钱 。待桥修建完工,承包方向镇里报账时拟用了一份虚假用工名单,用工135 个,每个工日以 130 元的报酬报账(有名单为据)(附件2) 可村民不但一分钱的工资没拿,相反每家每户都出了义务工和集了资,如此一座小桥,却耗资如此巨大,在老百姓当中反响极大,却又惧怕他两兄弟的淫威而敢怒不敢言,同年在本村9组修桥,在村党员组长会上宣布承包费是4万元,也是由村主任陈光辉 承包,在会后他以村长的职务之便又向村里多要了9000元,而在桥修好后在村里结账时却报了8.56 万元(有村账本为证,附件3)。明明是4万元的修桥承包费,由于是村主任承包的,在结帐时却翻了一倍多,而村里多付出来的这些资金又进了谁的口袋。
五、支书陈光华虚报冒领贪污公款 :
2015年镇政府给大石村在原有工作经费上多补1万元,这一万元刚到村里帐户上,就被支书陈光华拿去5000 元,此 5000 元他没有做任何报帐凭证,被他强行私吞。
2014年支书陈光华以请县某局长为由,在村财务上报账1.342万元,全在新化程牌湘乡活鱼馆消费(有发票日期章印为 证附件的像他这种欺上瞒下,虚报数目贪污公款的行为,政府 是否应该查处。
六、村主任陈光辉在家中开设麻将馆,聚众赌博(本村范围内人人都知道)。
七、陈光华任人唯亲,唯我独尊 。在他任职的这几年中,村里发展的新党员全是他家里人,他 相继发展了他哥陈光辉,侄女陈英姿,侄儿陈建、侄儿陈克等都 先后加入了党组织,我村老百姓说他当了支书后,建立的是家庭党。
八、陈光华在换届选举中是拉帮结派,任人唯亲,他两兄弟
不但是一个任支部书记,一个任村主任,并且对其它村干部凡是不顺从他的都尽量打压,而且在本次换届中层层设置阻力,使得村里的换届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有本次村里的换届选举经过为证(附件5)。
综上,陈光华、陈光辉两兄弟的种种恶行,已涉嫌触犯法律我们作为大石村有良知有责任的村民,依法对陈光华、陈光辉两兄弟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控告,请求相关部门对此两兄弟予以查处,对其违法所得和所贪污的资金依法追缴返还村民,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西河镇党委、纪委迅速查处!给我们一个交代!如有诬告,我们愿意承担责任。
如西河镇党委、纪委不迅速查处!我们必将一级一级上告!请不要低估我们的决心!也请西河镇党委、纪委不要因袒护贪腐而丢了自己的前程!
大石村村民
二o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村民签名:周日星 0738—3826*** 伍先华1872488**** 刘先旭 刘寿初 肖元珍等
“不忘初心、有正义”网友:
您好!就您于2017年7月3日在网上反映的《新化县大石村前支书主任挪用公款、索拿卡要》的问题回复如下:
2017年2月20日,县纪委对大石村群众反映原村支书陈光华、原村主任陈光辉的相关问题线索转交至西河镇纪委。镇纪委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了初步核实,根据初查情况报镇党委集体研究,于2017年4月10日对陈光华、陈光辉进行立案审查。
经审查组审查核实:于2013年至2015年期间,该村在电排、五保之家、一组架桥和九组架桥等工程项目资金结算时,虚增水泥、沙石、木材等材料费用和工程款,在村级财务中套取118064元,用于冲抵该村争取项目资金时购买土特产、交通费、接待费等开支;违规将移民资金41100元用于电排工程建设项目;违规将水利奖补资金84340.06元用于五保之家工程建设项目。
陈光华作为村党支部书记、陈光辉作为村委会主任,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情节较重,依据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6条之规定,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鉴于其已没有担任党内职务,依据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3条第二款和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条第二款之规定,2017年7月7日经西河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陈光华、陈光辉严重警告处分。
西河镇纪委
2017年7月12日
2017-07-03 12:4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