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家是湘乡市栗山镇永安村的精准扶贫户,我家因为两个小孩患有先天性的血友病医疗费高昂达到每年四五万元,老公黄伟又患有心脏病无法进行大的体力活动。这给我们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按照2015年就出台的政策规定小孩子的医药费农合医保上就有百分之八十报销。在得知政策出台后在2015年拿着相关文件去找医保局左副局长多沟通后以血友病买药只有门诊发票(血友病在相关上只要有相关药物,但是药物价格昂贵无需住院)只报销百分之五十五,多次协商无果。在2016年5月不得已的情况下拿着文件去市政府找到了热心市政府城陈友名领导他在看到了我家这种特殊情况后与合医局领导协商才报销了百分之七十.2017年后我家成为精准扶贫户按照政策可以多报销百分之十拿着文件去找左副局长仍然只有百分之七十的报销
网友:
您好!您的发帖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部分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卫合管发〔2015〕2号)文件规定:血友病替代治疗(凝血因子ⅷ、ⅸ治疗),急性出血期用药费用纳入各统筹地区特慢病门诊统筹按70%补偿。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1号)文件规定:将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指按项目付费)报销比例提高10%。
2017年9月12日您来我局咨询情况时已当面回复: 按照省级现行医保政策规定,血友病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70%,精准扶贫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只有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才能提高10%。
湘乡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
2017年9月19日
2017-09-16 21:28:15